第1篇 10t/h鍋爐操作規(guī)程
一、?鍋爐運行的調整:
(一)、調整要求:
1.鍋爐最大蒸發(fā)量不得超過10t/h;
2.鍋爐水位應保持正常水位;
3.鍋爐的汽壓不得超過1mpa;
4.鍋爐的汽溫不得超過200℃。省煤器的出口水溫應低于鍋爐飽和蒸汽溫度40℃;
5.保持良好的燃燒狀況,使鍋爐高效率運行。
(二)、燃燒的調整:
1.保持正常的燃燒狀況,燃煤進入燃燒室后,應離開煤閘板200~300mm左右開始著火燃燒,在老鷹鐵前面400~500mm燃盡。保持火床齊平,火焰均勻,且呈橙黃色。
2.各風室的風量應根據煤質和爐膛燃燒情況進行調節(jié),務必使煤正常燃燒。
3.煤層厚度及爐排速度應根據媒質及爐膛熱負荷進行適當調節(jié)??偟恼{整范圍是:煤層厚度為70~180mm,爐排速度為3.6~12.7m/h.。一般對煙煤,應采用薄煤層快速度燃燒(煤層厚度建議為90~120mm);對無煙煤或含水量大的煤,應采用厚煤層慢速度燃燒(煤層厚度建議為(100~180mm)。煤在爐膛內燃燒時間不少于30分鐘;煤層厚度不宜經常調整,只有更換煤種后或鍋爐熱負荷劇烈變動時,才可調整煤層厚度。
4.爐膛負壓應控制在于2~3mm水柱,以免向外噴煙噴火,鍋爐排煙溫度應≤160℃。
(三)、汽壓與水位的調節(jié)
1.汽壓的調節(jié):鍋爐運行時必須保持汽壓穩(wěn)定,不得超過最高許可工作壓力,也不得低于規(guī)定的工作壓力。保持鍋爐汽壓穩(wěn)定的原則是:當負荷增加、壓力降低時,應適當增煤、增風,加強燃燒來提高鍋爐的蒸發(fā)量;當負荷降低、壓力升高時,應適當減煤減風,減弱燃燒來降低鍋爐的蒸發(fā)量。
2.水位的調節(jié):鍋爐水位應保持在正常水位。一般情況下,在低負荷時,應稍高于正常水位,以免因增加負荷時造成低水位;在高負荷時,應稍低于正常水位,以免因減少負荷時造成高水位,但變動范圍不得超過±50mm。鍋爐在運行中盡可能均衡連續(xù)地進水,以保持水位在正常水位線附近。
二、鍋爐運行的管理與操作:
(一)、安全附件的管理與操作:
1.水位表:水位表每班至少沖洗一次。保持水位表清潔和照明亮度以便于觀察水位位置。防止因玻璃板(管)內外不清潔,照明亮度不足或漏水、漏汽而誤判水位。
2.壓力表:經常保持壓力表表面清潔,使指示清晰可見。應定期沖洗壓力表的存水彎管,沖洗后,在存水彎管內凝結冷凝水以后再緩慢接通壓力表。壓力表裝用前應進行校驗,并在刻度盤上劃紅線指出工作壓力;壓力表安裝使用后每半年校驗一次,壓力表校驗后應封印。在運行中發(fā)現鍋筒、分汽缸、省煤器等處的壓力表有異常變化時應及時查明原因。
3.安全閥:應定期做手動或自動排汽試驗,操作時防止燙傷,應輕拉輕放。如發(fā)現安全閥嚴重漏汽時,應停爐檢修,嚴禁將彈簧擰死。
(二)、省煤器的運行管理:
省煤器的運行中必須保證有不間斷的給水流通。省煤器的出口水溫必須嚴格控制在比省煤器內水壓所對應的飽和水溫低40℃。如鍋爐因負荷低等原因停止給水,必須開啟省煤器回水管閥門,使省煤器里的水返回到給水箱,以保證省煤器內的水不間斷地流通,防止汽化。
(三)、排污、吹灰、清爐、打焦:
1.排污:
司爐工應根據水質化驗員的水質化驗結果進行連續(xù)排污(表面排污)或定期排污。
定期排污每班一次,排污應在低負荷時進行。排污前必須檢查排污管路及閥門是否正常,并通知其它運行鍋爐。
定期排污時,先微開慢開閥(靠近鍋爐),預熱兩只閥間管道,無沖擊聲時即可全開,然后打開快開閥少許,預熱排污管道,無沖擊聲時將快開閥全開全關幾次進行排污。排污完畢時,先將快開閥關閉,再關慢開閥。
定期排污時各排污點應交替進行,不能同時打開兩處排污閥。排污時司爐工應嚴密監(jiān)視水位,不得離開崗位,排污結束后,過一段時間,要用手摸一下排污閥后面的管道是否燙手,以檢查排污閥是否嚴密。若發(fā)現泄漏,應及時合理。
2.吹灰:
吹灰前應檢查吹灰器是否完好,通知鍋爐房其它人員。若用蒸汽吹灰,應開啟吹灰器的疏水閥進行暖管和疏水。吹灰須在低負荷、汽壓高時進行,每班至少一次。吹灰操作人員須戴好手套和防護罩。
吹灰時,爐膛負壓應調整到5mm水柱以上,以預防熱煙噴出傷人。吹灰結束時,將吹灰器小孔轉向順煙氣流向的方向,若用蒸汽灰,應將汽閥全關閉,疏水閥全開啟。
不能用吹灰器對爐管、省煤器、空氣預熱器吹灰,而應在停爐后進行徹底清灰。
3.清爐:
各風室中的漏煤和漏灰應定期開啟落灰門清除掉,每班一次。清爐前,鍋內水位應稍高于正常水位,并適當增加給煤量。清爐一般在汽壓比較穩(wěn)定,負荷增加以前進行。每次清爐的時間不應超過1至2分鐘。清爐應逐個爐門進行。
4.打焦:
當爐膛結焦時應及時打焦。焦塊的尺寸不得大于100mm以保證爐渣順利下落進入出渣器。
(四)、運行檢查與記錄
鍋爐運行中,值班人員應按巡回檢查制度的規(guī)定檢查設備的運轉情況。如發(fā)現異常的響聲或其它不正常的現象,應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消除,如一時不能消除,應報告鍋爐房管理人員,并加強監(jiān)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司爐工應認真做好鍋爐操作運行記錄。
第2篇 鍋爐崗位技術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崗位職責
1、?受工段長領導,對工段長發(fā)出的正確指揮應堅持執(zhí)行。
2、?司爐工為本鍋爐機組的主要負責人,對鍋爐的安全經濟運行人員有主要責任。
3、?司爐工應熟知:鍋爐機組全部設備的構造,原理及其特性。蒸汽、給水、風煙道、給煤氣設備和系統中主要閥門的構造等。所屬鍋爐機組的熱工儀表和遠方控制裝置地點作用及工作原理,在運行中同情況下各儀表動作范圍。給水泵的數量、容量和給水壓力及給水系統。
4、?在值班時執(zhí)行工段長的指示,有疑問時,應立即提出,若有明顯危害人身和設備安全時,應拒絕執(zhí)行并報告領導。
5、?當設備發(fā)生事故時,應帶領本機組人員在工段長的指導下,迅速果斷地按事故處理規(guī)程處理。
二、?技術要求
1、?額定蒸發(fā)量:15t/h
2、?額定壓力額定壓力:1.00mpa
3、?飽和溫度:194℃
4、?煤氣:純凈,壓力≥2000pa;溫度50~70℃
5、?壓縮空氣: 0.25~0.5mpa
6、?鍋爐水位:水位在中心線±10mm
7、?風機軸溫:不超過75℃
8、?給水泵壓力:0.8~1.0mpa
9、?蒸汽壓力:0.2~0.6 mpa
10、?軟化水硬度:≤0.02mgn/l
11、?軟化水:ph>7
12、?爐水堿度:6~26 mgn/l
三、?崗位操作
1、?日常操作
(1)?鍋爐正常運行時要求做到:鍋爐內水位正常,蒸汽壓力穩(wěn)定、保持鍋爐房的整潔、做好交接班工作;加強對各機械設備和儀表的檢查,確保安全可靠,防止事故發(fā)生。
(2)?給水要求:鍋爐給水須進行處理,水質標準必須符合gb1576《工業(yè)鍋爐水質標準》。
(3)?水位表中的水位應在水位表中間,運行中隨負荷的變化進行調整,但上下變動的范圍不宜超過40mm,水位表必須每班沖洗一次。
(4)?鍋爐壓力必須保持穩(wěn)定,不得超過設計壓力運行,監(jiān)視壓力表是否正常,如發(fā)現壓力表損壞,應立即停爐修理或更換。
(5)?為防止安全閥的閥芯和閥座發(fā)生損壞,每星期至少手動試驗一次,安全閥至少兩周作一次自動排汽(水)的試驗。
(6)?鍋爐排污應在低水位、低負荷進行,時間應盡可能短,以免影響水位。操作時應戴好手套,操作方法如下;先開啟慢開閥,再間斷關開快開閥,進行快速排污,排污結束后,先關快開閥,再關慢開閥。
(7)?如二臺或二臺以上鍋爐使用一套排污總管,而排污管上又無逆止閥門,排污時應注意:
(a)禁止二臺鍋爐同時排污。
(b)如另一臺鍋爐正常檢修,則排污前必須將檢修中的鍋爐與排污管路隔斷分開。
(8)?排污完畢,關閉排污閥后,應檢查排污閥是否嚴密,檢查方法是:關閉排污,過一些時間后,在離開第二只排污閥的管道上,用手試摸,是否冷卻,如并不冷卻,則排污閥必有滲漏。
(9)?燃燒調整
正常燃燒時,爐膛中火焰穩(wěn)定,呈白橙色,一般有輕微隆隆聲,如果火焰狹窄無力或有異常聲響,均表示燃燒有問題,應及時調整氣量和風量。若經過調整仍無好轉,則應熄火查明原因,在采取措施消除故障后重新點火。
(10)?送風量的調整
鍋爐所選用的燃燒器均是全自動運行的,實際應用中,只需調節(jié)風門的開啟度來改變送風量。
(11)?鍋爐運行時,應注意鍋爐各部分有無特殊響聲,如有應立即檢查,必要時停爐檢查,解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運行。
2、?點火
(1)?鍋爐點火前,將爐膛和煙道徹底通風,通風時間不得少于5分鐘。
(2)?鍋爐點火升溫速度不能急促,防止損壞鍋爐。
(3)?點火后必須密切注意鍋爐水位,確保水位正常。
(4)?對停用超過半年以上的鍋爐使用前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溫爐。
3、?升壓
(1)?當壓力上升到0.05~0.1mpa時,沖洗鍋爐水位表,沖洗時要戴手套,臉部不要對水位表,動作要緩慢,防止損壞設備和傷人。沖洗水位表順序:
(a)開啟水旋塞,沖洗汽水通路和玻璃管。
(b)關閉旋塞,單獨沖洗汽通路。
(c)先開水旋塞,再關汽旋塞,單獨沖洗水通路。
(d)先開汽旋塞,再關放水旋塞,使水位恢復正常。
(2)?當氣壓上升到0.1~0.15mpa時,應沖洗壓力表的存水彎管,防止污垢堵塞,沖洗壓力表存水彎管時的方法是:將連接壓力表閥門旋回原來位置,壓力表指針能夠重新回到沖洗前位置,表明存水彎管暢通,否則應重新沖洗和檢查,同一設備上的壓力表指示應相同。
(3)?當鍋爐內的壓力升到0.2~0.3mpa時,檢查鍋爐各連接處有無滲漏現象,拆卸過的入氣蓋、手孔蓋和法蘭的連接螺栓,只需再擰一次,操作時應側身,用力不宜過猛,防止將螺栓擰斷。鍋爐壓力上升到0.3~0.4mpa時,應使用給水設備和排污裝置,在排污前給鍋爐給水,觀察水位表中的水位不得低于安全水位,排污后將閥門關嚴,不得有漏水現象。
4、?暖管
當鍋爐壓力上升到工作壓力的2/3時,應進行暖管工作,以防止管道有負荷時發(fā)生水擊事故,暖管的時間,應根據介質、溫度、季節(jié)的氣溫、管道的長度、直徑和保溫情況而定。順序是:
(1)?開啟管道上的疏水閥、排出全部凝結水,直到正式供汽時再關閉。
(2)?緩慢開主汽閥或主汽閥上的旁通閥半圈,待管道充分預熱后再全開暖管,防止振動和水擊,注意管道膨脹情況,及時消除暖管發(fā)生的故障。
(3)?慢慢開啟分汽缸進汽閥,使管道、分汽缸氣壓相等,注意排除凝結水。
(4)?分汽缸上的各氣閥開啟至全開應回轉半圈,防止閥門受熱膨脹卡住。
5、?送汽
(1)?暖管工作結束后,即可進行并爐工作,并爐時,鍋爐壓力低于運行系統汽壓的0.05~0.1mpa。
(2)?并爐時保持汽壓和水位正常,投入自動運行。
6、?正常停爐(完全停爐、檢修停爐)
當鍋爐需要檢修或停用汽時,可采取這種方法。
(1)鍋爐遇有下列任何一種故障時,可經請示領導同意后暫時停爐檢修:
a 脹口、鉚縫處漏泄。
b 爐管、水冷壁管、受熱面管損壞漏泄。
c 與煙氣接觸的鍋筒、集箱、下降管的絕熱材料脫落。
d 給水系統、燃燒系統、安全附件嚴重故障,需修復時。
(2)暫時檢修(或正常停爐)的操作方法
a 按順序停止燃燒機,關閉供氣閥。
b 向鍋爐給水,至正常水位以上2cm,然后停止給水,降低壓力。
c 關閉主汽閥門,打開疏水閥,做到與運行鍋爐汽、水的可靠隔斷。
e 當汽壓降至零時可交替進行給水和放水,使爐水逐漸降溫,當降至50℃時(用手在鍋殼或封頭上觸摸時感覺不很燙手或取水測定溫度),可將爐水全部放凈。放水前應先開啟鍋爐上的空氣閥或抬起安全閥。停爐降溫必須保持緩慢,嚴禁急劇冷卻以及損壞鍋爐。從停爐到能進入爐內進行檢修,其冷卻時間一般不少于24小時。
停爐時間超過24小時,要將煤氣調壓站的總供氣閥門關閉,并打開煤氣主管上的散放管將管道內的煤氣泄放干凈,必要時要用空壓機將管內的煤氣全部吹向大氣中。
7、?特殊操作
(1)?通常情況下,當鍋爐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都應緊急停爐:
a 鍋爐汽壓超過允許工作壓力,采取停供燃氣、加強給水等措施后,壓力仍繼續(xù)上升。
b 鍋爐嚴重缺水。水位表已看不到水位,經“叫水”后,仍看不見水位。
c 鍋爐嚴重滿水。鍋爐水位已升至最高可見水位以上,經放水仍不見水位出現。
d 不斷加大鍋爐給水及采取其它措施,水位仍繼續(xù)下降。
e 給水設備事故停機,而又無備用設備。
f 所有水位表或壓力表全部失效。
g 所有安全閥全部失效。
h 所有排污閥全部失效。
i 鍋爐受壓元件,如鍋筒、爐管等損壞,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時。
j 因其它事件嚴重威脅鍋爐房及設備安全時。
(2)緊急停爐的操作方法
a 立即對控制器進行操作使鍋爐熄火,并關閉鍋爐跟前的煤氣控制閥,停止燃氣供應。
b 將鍋爐與蒸汽母管完全隔斷,打開空氣閥或安全閥排汽降壓。
c 因缺水事故停爐,嚴禁向鍋內進水,并且不得排汽降壓;如無缺水現象,可采用進水排污交替方法降溫降壓,要保持水位。
d 對滿水事故應立即停止給水,減弱燃燒(將大火人為改變?yōu)樾』穑?,開排污閥放水,同時開主汽管和分汽缸上的疏水閥,防止蒸汽大量帶水,產生水沖擊。
e 停爐過程中,不可使爐膛冷卻速度過快,以防止煙道、受壓部件和脹口等因驟冷損壞。
(3)處理方法
需要緊急停爐的事故發(fā)生時,由于事故性質不同可有下列不同的處理方法:
a 迅速熄火處理。
緊急停爐時,首先停止燃燒機,并關閉煤氣閥停止供氣,熄火后切斷總汽閥。要隨時使鍋內水位保持正常。
b 迅速冷卻爐水處理
緊急停爐時,如無缺水或漏水現象,可以縮短時間加速冷卻,向鍋爐給水、排污以降低鍋內壓力。爐水溫度降至80℃以下時,可以放掉爐水。如鍋爐嚴重缺水,停爐時絕對不能采用迅速冷卻操作,嚴禁向鍋內給水,否則可能發(fā)生爆炸事故。
四、?設備維護與保養(yǎng)
1、?鍋爐在運行期間,要密切注意燃燒器的各部位。如出現故障,應及時檢修,具體步驟見“燃燒器安裝使用說明書”
2、?水位表、閥門、管道、法蘭等處如有滲漏,應予修復。
3、?鍋爐外表每三年至少要油漆一次。
4、?鍋爐長期不用的保養(yǎng)方法有兩種:干法和濕法。停爐一個月以上采用干保養(yǎng)法;停爐一個月以下采用濕保養(yǎng)法。
(1)?干保養(yǎng)法
鍋爐停爐后放出爐水,將內部爐水徹底清除,沖洗干凈。爐膛內用小火烘干(注意不要用大火)然后將10~30毫米塊狀的石灰用盤裝好。放置在鍋筒內,不使生石灰與金屬接觸,生石灰的重量以鍋筒容積每三個月檢查一次。生石灰碎成粉狀須更換,鍋爐重新運行時應將生石灰和盤取出。
(2)?濕保養(yǎng)法
鍋爐停爐后放出爐水,將內部爐水徹底清除,沖洗干凈。重新將已處理的水注滿鍋爐。將爐水加熱到100℃,讓水中的汽體排除爐外,然后關閉所有的閥門。氣候寒冷的地方,不可采用濕保養(yǎng)法,以免爐水結凍損壞鍋爐。
五、?安全規(guī)程
1、?上崗前要穿戴好勞保用品。
2、?鍋爐燃燒的煤氣屬于有爆炸危險的氣體,在此區(qū)域嚴禁明火,嚴禁吸煙,嚴禁撥打手機。
3、?如需在此范圍內進行氧、電焊操作時,必須有經過各級審批的安全措施,并自始至終有煤氣檢查員在場進行檢查,濃度在規(guī)定以下時方可進行工作。
4、?發(fā)現co濃度報警儀報警時,立即開啟強制通風設施進行通風,待濃度降至報警消除后,方可停止強制通風設施,且在此期間嚴禁出現明火和吸煙。
5、?鍋爐點火前要對煤氣管道進行吹掃,并保證煤氣管道試壓、穩(wěn)壓合格。
6、?鍋爐房要懸掛“鍋爐重地,嚴禁煙火” “嚴禁吸煙”和“禁用手機”等警示標志牌。
7、?嚴格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鍋爐房內,經批準進入的人員禁止攜帶煙火、手機,并告知和要求其執(zhí)行安全規(guī)定,同時實行要害登記。
第3篇 鍋爐管道工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第1條本規(guī)程適用于固定式壓力鍋爐供熱范圍內所屬管道的施工和鍋爐本體內部管道的中、小修操作。
第2條鍋爐管道施工操作人員,應接受相應的專業(yè)技術培訓。
第3條管道需進行焊接或機加工作業(yè)時,應嚴格執(zhí)行電、氣焊操作規(guī)程及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定,并視施工環(huán)境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4條承壓管道開孔時應采用機械加工,不得用乙炔氧切割,不得掉入金屬屑粒和雜物。
第5條鍋爐管路系統各部件均不得帶壓維修和安裝。應采取相應的隔離措施。
二、操作前的準備
第6條鍋爐管道施工前,應熟悉圖紙,認真了解工作內容及技術要求。
第7條熟悉工作環(huán)境,對工作場所及附近的建筑、道路、架空線等做詳細了解,并根據工作內容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必要時應申請停電、搭設臨時保護網架、圍欄等。
第8條根據工作內容,確定施工方法并準備好相應的工具、用具,并進行認真的檢查,保證其使用的可靠性。
第9條根據工作內容,準備所需用的管材及零、部件,檢查其數量、規(guī)格,質量等均應符合施工要求及質量規(guī)定。
三、操作
第10條管材的切割,根據管子的規(guī)格、材質,選擇相應的切割方式和工具。在采用氧乙炔焰切割時,必須將切割表面的熱影響區(qū)除去,并清除切割殘留的毛刺、熔渣、氧化鐵等。用砂輪切割時禁止帶手套。
第11條彎管的制作。根據圖紙要求及管子的材質、規(guī)格,選定相應的彎管方法及工夾具。采用冷彎方式時應用專用夾具將管子夾正夾牢,彎管半徑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采用熱彎方式時,升溫應緩慢,加熱要均勻,保證管子熱透并防止過燒或滲碳,管子熱彎后,應在5℃以上靜止空氣中緩慢冷卻,不能澆水冷卻。彎管質量應符合如下要求:
1.無裂紋、過燒、分層等缺陷;
2.中、低壓管壁厚減薄率不超過15%,且不小于設計壁厚;
3.橢圓率:中、低壓管不大于8%,高壓管不大于5%。
第12條管材的調直。根據施工需要和管材的狀況需對管材調直時,應根據情況選擇冷調或熱調方式。采用冷調時,不得用鐵錘直接敲擊管子,應墊以襯木,以免管子出現坑洼。采用熱調方式時,加熱溫度為600~800℃應注意緩慢均勻加熱.為防止管材繼續(xù)變形應相應采取加內胎、加沙和用廢機油加速受熱面冷卻的方式。
第13條管材的連接。根據具體情況可采用焊接、法蘭連接或螺紋連接等方式。管子連接時,應將管子對口墊平,使兩管中心線在同一直線上或符合圖紙要求。不得使用撬棍等強行對口或用局部加熱、加偏墊片、加多層墊等方式來消除接口端面空隙,偏差、錯口式不同心等問題。
第14條管材的焊接:
1.檢查管子接口處的坡口應符合要求,清除毛刺、鐵渣和不平面,管內、外壁距接口l0~15毫米范圍內要清除垢和鐵銹。
2.直管焊接時,應將中心線自然對直在同一直線上,彎管焊接時應使其符合圖紙要求,不得使用撬棍等強行對接。內壁應平、齊,錯口不得超過壁厚的10%,且不大于1毫米;外壁差值不應超過薄件厚度的10%加1毫米,且不大于4毫米。
第15條管材的法蘭連接,必須保證管子中心線與法蘭盤端面垂直,焊縫不能高出法蘭盤端面;兩管的法蘭盤端面必須相互平行,兩管中心線應在同一直線上;插入墊片,注意應使墊片內孔徑略大于管內徑;穿好螺絲后應按對角十字交叉順序成對擰緊螺佺,并注意循序漸進,不可一次擰死,使法蘭及墊片各處受力均勻。
第16條管材的螺紋連接。在套絲時要由二人分左右同時操作,保證絲扣與管子同心,端正不亂扣,光滑無毛刺,完整不掉絲,松緊適度。連接時,在外螺紋處纏好麻絲鉛油,應先用手擰,后用管鉗或其它工具上緊,絲扣長度應為上緊后余2~3扣。
第17條閥門的安裝:
1.中、高壓及關鍵部位的重要閥門在安裝前應解體檢查,保證閥眩的清潔、開關靈活,并應裝好填料、嚴密不漏。然后按工作壓力進行1.5倍水壓試驗。
2.閥門應在關閉狀態(tài)下進行安裝,按照介質的流向確定其安裝方向,并對閥門的操作機構和傳動裝置進行調整,做到動作靈活、指示準確。
3.安全閥在安裝時,應先校對其行程和工作壓力,檢查
其嚴密性。安裝后,檢查其垂直度,不得有傾斜。安全閥的調試應有專人監(jiān)護,調試結束后應做明顯標識。
4.閥門應安裝在便于觀察,方便操作的部位。
第18條管路發(fā)生凍結時,僅允許用溫熱水或蒸汽加熱化凍,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熱。
第19條隱蔽工程安裝后,應先對其進行部分驗收,并做好記錄,整理出技術資料及圖紙。
第20條管路安裝、檢修等工作結束后,需進行系統試驗時,應與運行中的系統及不能參與試驗的系統或部件加以隔離,對隔離處應有明顯標志。試驗結束后,應在合適的地點安全排放試驗介質。
第21條試驗結束后,應及時拆除所有隔離肩板等裝置。
四、收尾工作
第22條對管路施工及試驗工作進行詳細汜錄。
第23條清理工具、剩余材料、備件等,清掃工作現場,拆除臨時護架、圍欄。
第4篇 鍋爐房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一、司爐工必須經過技術學習訓練 , 具備應有的安全操作知識 , 經考試及體格檢查合格并持操作證者方可操作。學徒、實習人員必須由師傅帶領,否則不準操作。
二、工作前必須檢查設備各部位和安全附件(安全閥、水位表、壓力表、排污閥及通風除塵設備)確認良好后,方可操作。
三、鍋爐在正常運行中,應連續(xù)供水,保持中水位 (60% 至 70% 左右),不準燒低水位和滿水。鍋爐經“叫水”仍不見水位或水位下降及滿水時,應采取措施處理。仍不見水位恢復, 應停爐檢修。
四、每班應沖洗水位表,不少于兩次。密切注意兩只水位表所示水位是否一致,如發(fā)現一只表失靈時,要立即修復;兩只同時壞時,應停爐檢修。如發(fā)現水位表有浮油現象 , 也應停爐檢修。
五、司爐人員應定期作自動及手動排汽,以檢查和確保安全閥的靈敏可靠。
六、鍋爐運行中,鍋爐壓力應控制在額定范圍內。如發(fā)現兩只表相差超過規(guī)定值時,應設法找出失靈的表,并立即更換。
七、為確保排污閥的密封性和可靠性,每班應開啟一次,并在運行穩(wěn)定時及低負荷時選行排污,排污操作應戴手套。
八、鍋爐在運行中,嚴禁在鍋爐本體、閥門、人孔、手孔、管道等上面敲擊。值班人員必須注意觀察鍋爐各個部位,如發(fā)現鍋筒、爐管、人孔、手孔、安全伐、水位表、壓力表、排污伐等有漏水或漏汽,要立即停爐檢修。
九、在加煤時,不準有爆炸物投入爐內。清爐渣應在用汽量少時進行。
十、 每個司爐人員必須帶頭執(zhí)行鍋爐房的安全規(guī)定,未經 許可,非工作人員不準入內,外來參觀人員未經有關領導部門同意,不準進入鍋爐房。鍋爐房內。
第5篇 鍋爐水質化驗工操作規(guī)程怎么寫
1、 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掌握《低壓鍋爐水質標準》的規(guī)定。
2.熟悉水處理設備及操作系統的工作原理,性能及操作程序。
3.根據化驗項目的具體要求,備齊化學藥品和試劑,并認真檢查其成分、濃度、有效期等。
4.備齊化驗所需的各種儀器、量具,應標定合格,保證其準確、可靠性。器具使用前應認真洗滌,保證清潔無污染。
5.采集水樣用的容器應是玻璃或陶瓷器皿。采水樣時應先用水樣沖洗三次后采集。采集水樣的數量應能滿足化驗和復核的要求。
6.采集原水水樣時,應先沖洗管道5―10分鐘后再取樣。每天化驗一次硬度。采集鍋爐給水水樣時,應在水泵的出口或給水流動部位取樣,每班化驗一次硬度。
7、 采集爐水水樣時,佩戴勞動保護用品,使用耐熱器皿,緩慢開啟閥門,人員避開水流.方向。
8、 化驗的水質應符合標準的規(guī)定,達不到要求應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在使用具有腐蝕性藥品時,嚴格按藥品使用規(guī)定執(zhí)行。
9、 離子交換器輸出的軟水每運行2小時化驗一次硬度、ph值和堿度,爐水應每2小時化驗一次堿度、ph值和氯根。
10、 根據爐水化驗結果,由化驗人員監(jiān)督鍋爐排污或向隊提出采取相應措施的建議。
11、 認真填寫水質化驗記錄。清洗化驗用具,整理并妥善保管化驗藥品及儀器,保持環(huán)境清潔衛(wèi)生。
本工種存在危險因素及預防措施
12,本工種存在危險因素是熱水燙傷、被藥品腐蝕受傷。
13,作業(yè)過程中勞動保護用品必須佩戴齊全有效。
第6篇 鍋爐及相關設備檢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一般安全注意事項
①在鍋爐內部進行檢修工作前,應把該爐與蒸汽母管、給水母管、排污母管、疏水總管、加藥管等的連通處用有尾巴的堵板隔斷,或將該爐與各母管、總管間的嚴密不漏的閥門關嚴并上鎖,然
后掛上安全標示牌。電動閥門、氣動閥門的控制裝置,應切斷其電源或氣源,并掛上安全標示牌。
②在作業(yè)人員進入燃燒室及煙道內部進行清掃和檢修工作前,應把該爐的煙道、風道、燃油系統、煤氣系統、吹灰系統等與運行中的鍋爐可靠地隔斷,并與有關人員聯系將給粉機、排粉機(次風機)、送風機、回轉式空氣預熱器、電除塵器、撈渣機、碎渣機等的電源切斷,并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
③燃燒室及煙道內的溫度在60℃以上時,不準入內進行檢修及清掃工作。若有必要進入60℃以上的燃燒室、煙道內進行短時間工作時,應制定具體的安全措施,并設專人監(jiān)護,并經分管生產
的領導(總工程師)批準。在鍋爐大修中,動火作業(yè)(包括氧氣瓶、乙炔氣瓶等易燃易爆裝置的放置)要與運行油母管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④在工作人員進入燃燒室、煙道前,應充分通風,不準進入空氣不流通的煙道內部進行工作。檢修的鍋爐不應漏進爐煙、熱風、煤粉或油、氣。
⑤直吹式磨煤機檢修開始前,作業(yè)人員應將機殼、分離器內的積粉清除。
⑥在風扇葉輪上進行檢修作業(yè)時,應做好防止葉輪轉動的措施,禁止站在葉輪上靠人本身的策略來盤動葉輪使用拔輪器拆風扇磨葉輪時,所有工作人員要遠離、避開螺栓斷裂時飛出的方向。
(2)燃燒室的清掃
①開始清掃工作前,清掃工作負責人應按前面的要求,檢查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并應先通知鍋爐運行或集控運行值班負責人。
②進入燃燒室進行清掃工作前,應先通過人孔、手孔、看火孔等處向熱灰和焦渣澆水。檢修工作負責人及清掃工作負責人應檢查耐火磚、大塊焦渣有無塌落的危險,遇有可能塌落的磚塊和焦渣,應先用長棒從人孔或看火孔等處打落。
③在燃燒室內部工作時,應至少有2人在一起工作,燃燒室外應有人監(jiān)護。
④清掃燃燒室前,應先將鍋爐底部灰坑出清。清掃燃燒室時,應停止灰坑出灰,待燃燒室清掃完畢,再從灰坑放灰。
⑤清除爐墻或水冷壁結焦時,一般應從上部開始,逐步向下進行,不得先從下部開始;如特殊情況不能先從上部開始時,應做好安全技術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才能進行清焦。禁止進入冷灰斗內進行清焦工作。
⑥若燃燒室較高,需搭腳手架進行清掃時,腳手架應牢固,即使有大塊焦渣落下,也不致損壞。腳手架搭設的位置應便于工作人員的進入。燃燒室內的腳手架應經過檢修工作負責人、搭設腳手
架專業(yè)負責人及主管部門的驗收合格。
⑦在燃燒室上部或排管處有人進行工作時,下部不準有人同時進行清掃工作。
8燃燒室清掃工作完畢后,清掃工作負責人應清點人員和工具,檢查是否有人或工具還留在燃燒室內。
(3)煙道、過熱器、再熱器、省煤器、空氣預熱器、除塵器的清掃
①清掃工作開始前,檢修工作負責人應按以上的要求檢查各項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②清掃煙道時,應先檢查煙道內有無尚未安全燃燒的燃料堆積在死角等處所,如有,應立即除掉。含有大量可燃物的細灰,可用霧狀水先進行澆熄。
③清掃省煤器、再熱器前,應打開空氣門或抬起安全門,省煤器、再熱器內應沒有壓力。
④工作人員進出煙道時,一般應用梯子上下。不能使用梯子的地方,可使用牢固的繩梯。放置繩梯應避開熱灰,防止繩梯被熱灰燒壞。
⑤清掃煙道時,應有一人站在外邊靠近人孔的地方,經常和在煙道內工作的人員保持聯系。
⑥清掃煙道、省煤器、再熱器時,應打開所有的人孔門,以保證足夠的通風。如在清掃過程中,需使用吸風機加強通風時,作業(yè)人員應先離開煙道,然后開動吸風機,等待煙道內的灰塵減少,并經清掃工作負責人檢查認為可以工作時,方可允許工作人員戴上防護眼鏡和口罩進入煙道內工作。但此時在吸風機入口前一段煙道內不準有人工作。
⑦清掃煙道工作,一般應在上風位置順通風方向進行,不準有人停留在下風煙道內。
⑧清掃空氣預熱器上部時,不準有人在下部工作或逗留。清掃下部時應特別注意不要被落下的灰塵燙傷。
⑨清掃完畢后,清掃工作負責人應清點人員和工具,檢查是否有人或工具還留在煙道內。在關閉人孔門或砌堵人孔以前,檢修工作負責人應再進行一次同樣的檢查,檢查后立即關閉。
(4)煤粉倉的清掃
①禁止進入儲有煤粉的煤粉倉內進行工作。清掃煤粉倉前,應與運行值班負責人取得聯系,把倉內煤粉用盡并放光。
②清掃煤粉倉前,應將連通該煤粉倉的所有落粉管閘門及消火管閘門等全部關閉上鎖,并掛上“禁止操作,有人工作!”的標示牌。進入煤粉倉前,應進行徹底通風,并經過工作負責人檢查(如用儀表測量或用小動物檢查)合格后,方可進入工作。
③清掃煤粉倉的工作人員應戴防毒面罩、防護眼鏡、手套、服裝應合身,袖口、褲腳應用帶子扎緊或穿專用防塵服。進入倉內應使用安全帶,安全帶的繩子應縛在倉外固定物上,并至少有2人在外嚴密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在監(jiān)護中要拿住工作安全帶的繩子,并能看見工作人員的動作,喊話時也能聽見。如發(fā)生意外,應立即把工作人員救上來。工作人員進出煤粉倉時,應使用梯子上下。
④煤粉倉在開啟人孔門進行通風時,人孔門處應安置牢固、可靠的格柵,四周設圍欄并設置明顯的標記
⑤煤粉倉內應使用12v的行燈,橡皮線和燈頭絕緣應良好,行燈不準埋入殘留在煤粉倉內死角處的積粉內。
⑥清掃煤粉倉時,禁止在倉或倉外附近吸煙或點火。禁止把火柴或易燃物品及其他非必需的物件帶進煤粉倉內。
⑦如煤粉倉四角有積粉,作業(yè)人員需靠近鏟除時,應先放置跳板,跳板應有足夠的強度和寬度,并必須放置牢固。鏟除積粉應使用銅質或鋁質工具,防止產生火花
⑧清掃過程中如發(fā)現煤粉倉內殘留的煤粉有自燃現象時,清掃人員應立即退到倉外,將煤粉倉嚴密封閉,用蒸汽或二氧化碳滅火。
⑨煤粉倉清掃工作人員應根據身體情況,輪流工作與休息。
⑩清掃完畢后,清掃工作負責人應清點人員和工具,確認無人或工具留在煤粉倉內,然后關閉人孔門和防爆門。
(5)受熱面的清洗和汽包內部的清洗
①鍋爐放水和冷卻后,在打開汽包人孔門以前,檢修工作負責人應按相關的要求檢查該爐是否確已與各母管和總管可靠地隔斷,檢查汽包是否與大氣可靠地連通(保持汽包空氣門在開啟狀態(tài))
②打開汽包人孔門時應有人監(jiān)護。工作人員應戴著手套小心地把人孔門打開,不可把臉靠近,以免被蒸汽燙傷。打開不帶鉸鏈的人孔門時,應在松螺絲前用繩子把人孔門系牢,以便穩(wěn)定地放在汽包內。
③工作人員進入汽包前,檢修工作負責人應檢查汽包內的溫度,一般不超過40℃,并有良好的通風方可允許進入。在汽包內工作的人員應根據身體情況,輪流工作與休息。
④首先進入汽包的工作人員應先把汽包下方的下降管等管口全部封好,防止異物掉入爐管內;進入汽包的工作人員,應穿專用的防護工作服,衣袋中不準有零星物件。
⑤在汽包內清洗汽包和排管時,應有1人在外面監(jiān)護。
⑥在清洗工作前,應檢查洗管器的電動機、電線和行燈是否完好,電動機外殼應有良好的接地,刀閘及開關必須有良好的絕緣把手。
⑦汽包內禁止放置電壓超過24v的電動機,電壓超過24v的電動機只能放在汽包外面使用。
⑧在汽包內用電動洗管器清洗排管時,指定操作電動機開關的工作人員應站在能看到或聽到汽包內工作人員的地方,以便隨時根據汽包內工作的需要,操作電動機的開關。操作電動機的人員不準同時擔任其他工作。
⑨洗管器軟軸放入汽包內不可過長,以免不能伸直而攪傷人身或攪纏衣服。
⑩洗管器放入爐管內以后,才可通知啟動電動機。洗管器從爐管抽出以前,應先通知停止電動機。
①如使用高壓水洗管器清洗爐管時,應有人負責高壓水閥門的開、關工作,按照清洗作業(yè)人員的要求來開、關閥門。在高壓水洗管器放入爐管以前,不準開啟水門,在未將水門關閉之前,不準
將洗管器抽出管外。
工作完畢后,工作負責人應清點人員和工具,確認無人或工具留在汽包內部后,方可關閉人孔門。
(6)燃燒室內的檢修
①作業(yè)人員進入燃燒室進行檢修時,檢修工作負責人應檢查燃燒室是否能安全地進行工作,并檢查燃燒室和第一段煙道內的灰和焦渣是否已清掃干凈,然后才允許工作人員進入燃燒室。如需對鍋爐進行緊急檢修而未能預先清掃燃燒室時,檢修部門負責人應先查明燃燒室內確實沒有懸掛著的大塊焦渣,積存著的熱灰、焦渣,損壞的爐墻、碹磚等以及其他可能落下的物件,并按前面的要求,檢查各項安全措施,確認無誤后,方可允許工作人員進入燃燒室。
②在燃燒室內工作需加強照明時,可由電工安設110v、220v臨時性的固定電燈。電燈及電線必須絕緣良好并接漏電保護器,并安裝牢固,放在碰不著人的高處。安裝后應由檢修工作負責人檢查。禁止帶電移動110v、220v的臨時電燈。
③在燃燒室內安裝爐內升降腳手架完畢,應進行載荷試驗,并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
④爐內升降腳手架使用前,檢修工作負責人應對作業(yè)人員進行一次安全措施交底,對卷揚機、滑輪、鋼絲繩等進行認真檢查,經三級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工作。
⑤爐內升降腳手架四周圍欄應牢固可靠,圍欄臨空側下部應設安全網。
⑥爐內升降腳手架使用期間,應每天對腳手架、安全繩、主繩、卷揚機、滑輪組及逆止器等重點部位進行檢查爐內升降腳手架禁止超負荷使用。
⑦爐內升降腳手架上的作業(yè)人員應系安全帶,安全帶應系在另外設置的安全繩上。
⑧升降腳手架應采用雙制動裝置,操作電源應使用安全電壓。
⑨在燃燒室內工作如需要開動引風機以加強通風和降溫時,需先通知內部工作人員,鍋爐內部灰塵減少后再進入。燃燒室內有人工作時,禁止調速風壓。
⑩燃燒室內調換爐管、水冷壁管或拆砌爐墻時,如沒有可靠的隔離措施,下面不準有人工作。
(7)煙道內的檢修
①在煙道內進行檢修工作前,一般應先清掃煙道,如因工作緊急不能預先清掃時,檢修工作負責人應按前面清洗的要求檢查各項安全措施。煙道灰斗內的灰渣,在任何情況下均應事先清除。
②在煙道內進行檢修工作時,應有1人站在人孔外面遞送材料和工具并進行監(jiān)護。
③在受熱面的管子上工作時,應鋪上木板,并固定牢固。
④在煙道內進行工作時,應打開所有人孔門以保證足夠的通風。如需啟動引風機來加強通風時,應符合有關安全規(guī)定的要求。
(8)電除塵器的檢修
①在進入電除塵器內部工作前,檢修工作負責人應檢查電除塵器電源已斷開,電場殘留的靜電電荷已全部釋放,電除塵器的陰、陽極振打,排灰器,大梁加熱器,高低壓柜電源切斷。隔離開關(刀閘)可靠接地,各電場放電極部位分別安裝接地線。排灰斗內無積灰?;蚁訜崞髌搓P閉。電除塵器內殘余氣體清除并進行通風、冷卻。確認各項安全措施已全部執(zhí)行,方允許工作人員進入電除塵器內。
②若有必要進入60℃以上的電除塵器內進行短時間的工作時,應制定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設專人監(jiān)護,并經分管生產的領導(總工程師)批準。
③進行電除塵器內部水沖洗工作中,應有2人及以上人員參加:1人在沖洗,1人在外監(jiān)護并負責開、關沖洗水閥門。沖洗人員應穿雨衣、膠鞋,戴防塵罩、防護眼鏡。
④沖洗人員應站在安全可靠的位置,沖洗水壓緩慢升高,從上往下沖洗。
⑤在電除塵器內部因工作需要臨時搭設的跳板應綁扎牢固。
⑥在電除塵器內工作時,應調整所有的人孔門來保證內部有足夠的通風。電除塵器外設專人監(jiān)護人孔門處放置“在此工作!”標示牌。
⑦工作結束后,工作負責人應清理電除塵器檢修現場,確認電除塵器內人員已安全撤離,無工具、物品遺留在電除塵器后立即關閉人孔門。
8電除塵器試運行期間,禁止打開人孔門檢查電場內部情況。
(9)脫硫設備的檢修
①fgd(煙氣脫硫)系統檢修前,應對脫硫系統原煙道、凈煙道、ggh(煙氣換熱器)內部進行清掃(清掃工作按照煙道清掃規(guī)定執(zhí)行)。清掃工作開始前,檢修工作負責人應將ggh(煙氣換熱器)電源切斷,并按前面清洗的要求檢查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②在脫硫系統煙道內進行檢修工作時,應有1人站在人孔外面遞送材料和工具并進行監(jiān)護。
③在脫硫系統煙道、ggh(煙氣換熱器)內工作時,應打開所有的人孔門以保證足夠的通風。
④進入升壓風機內部檢查前,應在脫硫煙氣系統停運至少1h后進行。打開風機人孔門散熱,并觀察有無煙氣泄漏,升壓風機動葉調節(jié)機構掛“禁止操作,有人工作!”標示牌。
⑤進入ggh(煙氣換熱器)內部檢查應在ggh(煙氣換熱器)停運至少1h后進行。打開人孔門散熱,并將gg(煙氣換熱
器)主輔電機掛“禁止操作,有人工作!”標示牌。
⑥到事故漿池(罐)排水地坑、石灰石漿池(罐)以及水箱等內部工作前,應先將池、罐、箱內的液體排放并沖洗干凈,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佩戴好安全防護用具,并設有專人監(jiān)護。
⑦脫硫系統真空皮帶機室應掛“嚴禁煙火!”標示牌,真空皮帶機周圍禁止動火。
⑧脫硫系統試運轉結束,殘留于設備和管道內的水應盡可能地排出。如在機械運轉后不立刻投入運行,或脫硫系統長期停運,應對設備進行必要的保養(yǎng)。
(10)出渣機械及灰渣斗內的檢修
①進入灰斗內工作時,冷灰斗上部應無人工作。
②濃縮池內水未放盡,不準進入池內工作。
③濃縮機檢修時,禁止工作人員在濃縮機桁架上行走。
④進入濃縮池時,不準利用耙架作為上下通道。
⑤更換濃縮機軸承時,桁架支撐應搭建在濃縮池主梁上。
(11)化學清洗
①化學清洗前,有關工作人員應學習并熟悉化學清洗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工藝技術要求、具體操作步驟和安裝措施,了解所使用的各種藥劑的特點,掌握灼傷急救辦法。
②化學清洗作業(yè)人員應經過學習和考試合格后參加清洗工作,參加化學清洗的人員應佩戴專用袖章。
③化學清洗臨時安裝的管道與化學清洗系統圖應相符。
④與化學清洗無關的系統、設備和儀表應完全隔絕。
⑤化學清洗系統所有管道焊接應可靠,所有法蘭墊片、閥門及水泵的盤根均應嚴密耐腐蝕。
⑥化學清洗時,禁止在系統上進行明火作業(yè)和其他工作。化學清洗過程中,應有專人值班,定期巡回檢查。
⑦搬運濃酸、濃堿時,應使用專用工具。直接接觸苛性堿或酸的人員和檢修人員,應穿戴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
⑧在化學清洗現場,特別是重要表計、人行通道等重要部位的照明應充足,現場備有沖洗水源、設置洗眼器、急救藥品和防酸服、膠靴、面罩、膠皮手套等勞保用品。
⑨化學清洗現場應備有消防設備,消防水管路應保持暢通。
⑩禁止向溝內排放廢酸液。在向除灰系統內排放酸時,應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①化學清洗過程中應派專人監(jiān)視鍋爐水位。
(12)水壓試驗
①升壓前,應檢查爐內各部是否有其他工作人員,并通知他們暫時離開,然后才可開始升壓。在鍋爐水壓試驗的升壓過程中,應停止鍋爐本體內外一切檢修工作。
②省煤器或減溫器單獨進行水壓試驗時,如汽包內有人工作,在開始進水前,工作負責人應通知汽包內的工作人員離開。
③水壓試驗進水時,管理空氣門及給水門的人員不準擅自離開,以免水滿燙傷其他人員。
④禁止在帶壓運行下進行捻縫、焊接、緊螺絲等工作。如需不放水緊螺絲,應先將壓力降到符合規(guī)定。
⑤水壓試驗后泄壓或放水,應了解放水總管處無人在工作,才可進行。如檢修人員進行操作,則應取得運行值班負責人的同意。放水完畢后,應再通知運行值班負責人。
⑥鍋爐進行超壓試驗時,在保持試驗壓力的時間內不準進行何檢查,應待壓力降到工作壓力后,才可進行檢查。
⑦水壓試驗時,周圍空氣溫度應高于5℃,否則應有防凍措施。
第7篇 天然氣鍋爐基本操作規(guī)程
一、 總則
1、本規(guī)程是用于指導鍋爐房、正常運行的技術文件和依據,它包括職責、管理范圍、運行原理、操作守則、維護管理等相關內容。
2、本規(guī)程適用于鍋爐房操作運行員工及管理、技術和維護人員。
3、鍋爐房操作人員,應進行相關崗位的培訓,應達到懂原理、會操作、能診斷、可排故,同時還可進行簡單的維護管理,保證處理效果。
4、特別提示:不認真閱讀本規(guī)程或違規(guī)進行操作,將可能造成事故或損失。
二、職責
1、鍋爐房員工應保證站內所有設施的完好,并處于良好的運行工作狀態(tài),發(fā)現故障及時排除,不得帶病工作,不得違章作業(yè)。
2、嚴格執(zhí)行本規(guī)程和公司相關規(guī)定,盡職盡責搞好本職工作,實現安全運行,達到廢水處理要求效果。
3、做好運行工作記錄和,接受公司相關部門的檢查。
三、管理范圍
鍋爐房內供暖系統、生活熱水系統,包括各循環(huán)泵、壓力閥、壓力表、補水灌、換熱灌、軟水系統、天然氣表、配電柜等。
四、生活熱水工藝過程和功能原理
(一)鍋爐開機操作
1、操作人員首先要具備司爐資格,做到持證操作。操作負責人應認真閱讀設備使用說明書,熟練掌握安全操作知識及方法。
2、每次開機前要檢查燃氣閥門是否打開,否則燃燒器不工作。
3、燃燒機啟動后,風機先預吹掃30—50秒后,再開燃氣閥;即建立火焰。(具體燃燒過程參看燃燒機使用說明書)
4、燃燒機的啟停是由鍋爐控制器根據溫度的變化來發(fā)出啟停指令的,(此功能為全自動)操作員應經常觀察溫度的變化若出現異?,F象就立即停機、?;?。
5、鍋爐在運行過程中操作人員應隨時觀察水位,特別要保證補水箱滿水。操作人員應每周對鍋爐進行一次排放污水(每周一早班進行),保證鍋爐水質。
6、鍋爐在運行過程中一旦有異?,F象操作人員應立即停機,處理故障后從新開機。
7、對于用三相電源的燃燒機操作員應在第一次開機前要確定電機的正、反轉,否則就不能正常點火。(若反轉此時燃燒機在啟動十幾秒后風機停止,控制盒報警)
8.在燃氣鍋爐一切準備就緒后,首先打開鍋爐內部循環(huán)泵當壓力達到0.15-0.2mpa時屬于正常。(此時兩臺循環(huán)泵運行,一臺備用,兩臺運行泵蝶閥處于打開狀態(tài),備用泵蝶閥處于關閉狀態(tài))
9.以上條件全具備時燃氣鍋爐可以正常運行。
(二)鍋爐關機操作
1、關機有兩種情況:第一是:當爐內溫度到達所設定值自動關機,此時操作員不必進行任何操作。
第二是:當鍋爐處于手動控制時,此時操作員應按下鍋爐控制器的停止鍵,關閉燃燒機,然后再關閉控制器;等燃燒機完全停止后斷開總電源。
2、鍋爐長時間停機,要關閉燃氣管路閥門,以免有天然氣泄露危險。
(三)生活熱水工藝及循環(huán)水路過程
1、生活熱水通過鍋爐制熱通過鍋爐循環(huán)泵循環(huán)到換熱灌內進行換熱產生。
2、生活熱水供應分高區(qū)、地區(qū)兩個區(qū)域。(低區(qū)是經過自來水的自壓頂過去的;高區(qū)是經過自壓流入辦公樓負一層儲水箱內,經過高壓水泵供上去的。)
五、供暖系統操作規(guī)程
(一)補水系統
1、壓力的控制:系統壓力必須在規(guī)定的壓力范圍內(0.4mpa-0.6mpa),通過穩(wěn)壓罐上壓力控制表的調節(jié)調整系統壓力,壓力低于范圍最小值時,補水增壓泵自動開啟,對系統補壓;壓力達到范圍最大值時,補水泵自動停止,壓力始終處在一個穩(wěn)定的范圍內,換熱站操作人員要注意觀察系統壓力,防止壓力控制表或補水泵失靈導致系統虧壓或壓力過高,造成系統缺水傳熱效率降低,壓力過高致使管道爆裂漏水。(全自動補水)
通過補水系統的補水時間長短,憑經驗判斷管網的是否有漏水情況,發(fā)現異常應及時匯報上級。
(二)軟化水系統
1、軟化水系統應定期加工業(yè)鹽,檢查補水系統是否通電,觀察系統是否正常吸水,將水箱水位補至 2/3以上。 (自動補水)
(三)供暖循環(huán)系統
1.供暖系統通過市政熱水進入換熱灌與二次網循環(huán)水進行熱交換,通過管道循環(huán)泵循環(huán)到廠區(qū)及生活區(qū)。
2.供暖系統管道泵每天交替使用,兩用兩備或三用一備。(每周注潤滑脂一次)
3.正常情況下市政熱水供水溫度93℃-100℃,壓力0.4mpa。
4.二次網循環(huán)水給水溫度在45℃左右,回水溫度在36℃,壓力0.8mpa。
5.當發(fā)現溫度或壓力不正常時及時匯報三站運行負責人。
(四)數據的記錄
操作人員每天都要做好操作記錄,按《運行記錄表》準確的填報各項實時數據,留好備查資料。通過記錄數據分析,及時發(fā)現可能出現的問題,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
第8篇 鍋爐附屬設備操作規(guī)程標準規(guī)定
鍋爐及附屬設備操作規(guī)程(標準規(guī)定)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鍋爐及附屬設備的操作方法與要求。
2引用標準
3蒸汽鍋妒操作規(guī)程
3.1升火前的檢查和準備工作。
3.1.1檢查鍋爐所有人孔蓋和手孔蓋是否裝好。各法蘭密封處螺絲是否擰緊等,同時應檢查法蘭處裝置的臨時隔板及其它臨時堵頭是否全部拆除。
3.1.2爐膛及煙道內的積灰及雜物應清除干凈。風道及煙道的調節(jié)門,閘板須完整嚴密,開關靈活,啟閉度指示準確。檢查完畢即將省煤器的主煙道擋板關閉,開啟旁煙道擋板,如無旁煙道時,應開啟省煤器再循環(huán)管的閥門。
3.1.3鍋爐外部爐墻應完好嚴密,爐門、灰門、看火門和檢查門等裝置完整齊全,關閉嚴密。
3.1.4檢查安全附件是否良好,旋塞是否旋轉靈活好用。各種儀表和控制裝置應齊全、完好、清潔,水位計照明良好。檢查合格后,應使水位計、壓力表旋塞處于工作狀態(tài)。
3.1.5鍋爐各種管道上的閥門手輪應完整無缺,開關靈活,密封盤根充足。檢查合格后,開啟蒸汽管道上的各疏水閥門和給水管道上的閥門。
3.1.6檢查燃燒裝置是否完好,對機械傳動、輸煤、出碴系統試轉正常,調速箱安全彈簧壓緊程度應適當,潤滑良好。煤閘板升降靈活,煤閘標尺指示正確。老鷹鐵整齊、完好,翻渣板完整,動作靈活。
3.1.7檢查輔助設備(引風機、鼓風機、水泵等)聯軸器是否連接牢固,三角皮帶應松緊適當,潤滑油應良好、充足,冷卻水暢通。檢查合格后,裝好安全防護罩,分別進行試運轉,并注意空轉時的電流。除塵裝置落灰口應封閉嚴密,不可漏風。
3.1.8經檢查鍋爐符合運行要求后,即可開始進水。進水時,應開啟鍋筒上的空氣閥;進水宜緩慢,水溫最高不應超過90℃,冬季水溫應在50℃以下。進水期間,應檢查入孔,手孔及各部位的閥門,法蘭是否有漏水現象,否則,應停止上水進行處理。當水進至水位計最低水位時,印停止進水。此時,水位計內的水位應維持不變。否則,應查明原因,設法消除。
3.2鍋爐的升火與升壓
3.2.1升火
3.2.1.1升火前先打開鍋爐的煙風擋板,自然通風10分鐘左右;如用機械通風,則須5分鐘左右,以排除煙道和爐膛內積存的可燃性氣體。
3.2.1.2裝有省煤器的鍋爐,應打開旁煙道擋板或打開省煤器再循環(huán)閥門。
3.2.1.3將自然通風門開到適當程度,然后用木柴和其它易燃物引火,嚴禁用揮發(fā)性強烈的油類引火。
3.2.1.4升火速度不能太快,從冷爐點火到開始起壓,一般情況下,蒸發(fā)量為2噸/小時以下的鍋爐不得少于l小時;蒸發(fā)量為2―4噸/小時的鍋爐,不得少于1.5小時;蒸發(fā)量為6.5―10噸/小時的鍋爐不得少于3小時。
3.2.1.5升火后必須密切注意鍋爐水化。
3.2.2升壓
3.2.2.1當空氣閥開始大量冒蒸汽時,即可關閉空氣閥。
3.2.2.2當汽壓升0.05―o.1mpa時,應沖洗水位計。水位計沖洗完畢后,應與鍋爐的另一只水位計對照,若發(fā)現沖洗前后水位計不一致,應再次沖洗。
3.2.2.3當汽壓升到0.1―o.15mpa時,須對壓力表和壓力表存水管進行一次沖洗。沖洗完畢后,應與另一只壓力表對照,所指示壓力應一致。
3.2.2.4當汽壓升至0.2―o.3mpa時,進行下列工作:
a.試用注水器,蒸汽泵、電動泵等給水設備,向爐內進水,觀察其是否好用。
b.順次進行排污,檢查排污閥是否靈活和嚴密,并通過放爐水,幫助鍋爐水循環(huán)。排污時注意觀察水位。
c.對新裝或檢修后的鍋爐,再次擰緊入孔和手孔蓋。擰緊時,禁止加長柄,用力不宜過猛。
3.2.2.5當壓力升至工作壓力時,應校驗安全閥是否靈敏,有效、準確。
3.3鍋爐的正常運行。
鍋爐的正常運行,主要是對鍋爐的水位,汽壓,燃燒進行調整,以達到安全,經濟運行的目的。
3.3.1水位計的保護和水位調整。
3.3.1.1每班應對水位進行一次沖洗工作(按照沖洗方法進行)。
3.3.1.2水位計汽、水旋塞應保持潔凈,發(fā)現漏水、漏汽應及時修理。
3.3.1.3鍋爐裝有高低水位警報器時,必須與實際高低水位一致。
3.3.1.4鍋爐在運行中,水位應保持在正常水位,并允許在離中水位±25毫米以內波動。這里特別要指明的,即水位計上劃出的高低水位紅線,并非是水位波動的范圍,而是水位過高或過低的警界線,表示超過此線就進入缺水或滿水事故的危險邊緣。
3.3.2壓力表的保護及汽壓的調整。
3.3.2.1壓力表每半年進行一次校驗。
3.3.2.2一般情況下壓力表需每月進行一次沖洗,如果發(fā)現壓力表不準確,不靈敏的要立即更換。
3.3.2.3壓力表應經常保持清潔。
3.3.2.4鍋爐在正常運行時,其汽壓應保持相對穩(wěn)定,且不得超過最高壓力紅線。
3.3.3鍋爐燃燒的調整。
3.3.3.1鍋爐在運行中,主要是通過調整爐排速度、風量和風壓來達到穩(wěn)定負荷的目的。
3.3.3.2煤在燃燒過程中,燃燒正常時,火焰是金黃色;風量過多時,火焰發(fā)白;風量過少時,火焰發(fā)紅。
3.3.3.3在調節(jié)各風室風量的同時,還應調節(jié)鼓風總風門,以控制適當的風壓,保證燃燒的順利進行。
3.3.4鍋爐排污
鍋爐運行時,隨著爐水的不斷蒸發(fā),爐水中溶解的鹽質和其它混合物的濃度會逐漸增加,為了保持受熱面內部的清潔及避免蒸汽品質變壞,必須對鍋爐進行有計劃的排污。因此,要求每班至少進行一次排污,每個排污點都應順序進行,不可只排某一處,而長期不排另一處。正確排污的方法是:
a.排污前鍋爐水位應稍高于正常水位;
b.一人監(jiān)視水位,一人操作排污閥;
c.排污時應充分暖管,避免產生水沖擊;
d.嚴禁用加長柄的方法來開關排污閥。
3.4正常停爐
3.4.1降低鍋爐蒸發(fā)量,停止給煤。
3.4.2停止向煤斗上煤,待煤斗內存煤全部進入爐膛后,停止爐排轉動。
3.4.3待煤燒完,停止鼓風、引風、停止供汽,將自動給水變?yōu)槭謩咏o水。保持較高的水位。
3.4.4將爐排上的煤渣清除,清除灰斗和各風室內的積灰.
3.4.5停爐后,應在蒸汽、給水、排污等管路中裝置隔板,與運行中的鍋爐可靠隔絕。
3.4.6停爐后,待爐水溫度低于70℃時,方可將爐水全部放出。放水前,應打開鍋爐空氣閥。
3.5緊急停爐
3.5.1遇有下列情況之_時應緊急停爐。
3.5.1.1鍋爐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見邊緣。
3.5.1.2不斷加大給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繼續(xù)下降。
3.5.1.3鍋爐水位超過最高可見水位(滿水),經放水仍不能見到水位。
3.5.1.4給水泵全部失效或給水系統故障,不能向鍋爐進水。
3.5.1.5水位表或安全閥全部失效。
3.5.1.6鍋爐元件損壞,危及運行人員安全。
3.5.1.7燃燒設備損壞,爐墻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
3.5.1.8其他異常情況危及鍋爐安全運行。
3.5.2緊急停爐的操作:
3.5.2.1停止給煤和送風,減弱引風。
3.5.2.2迅速清除爐排的燃煤,但禁止向爐膛澆水。
3.5.2.3將鍋爐與蒸汽母管隔斷,開啟空氣閥和過熱器疏水閥,降低壓力。
3.5.2.4開啟旁煙道,關閉主煙道,使空氣流通提高冷卻速度。
3.5.2.5如不是岡缺水而緊急停爐,可采取排污和進水(保持鍋爐水位)加速降壓。
3.5.2.6如因缺水事故時,嚴禁向爐內進水。
4熱水鍋爐操作規(guī)程
4.1升火前的檢查和準備工作
4.1.1檢查鍋爐所有人孔和手孔蓋是否裝好,各法蘭密封處螺絲是否擰緊等,同時應檢查法蘭處裝置的臨時隔板及其它臨時堵頭是否全部拆除。
4.1.2爐膛及煙道內的積灰及雜物應清除干凈。風道及煙道的調節(jié)門,閘板須完整嚴密,開關靈活,啟閉指示準確。
4.1.3鍋爐外部爐墻應完好嚴密,爐門,灰門、看火門和檢查門等裝置完整齊全,關閉嚴密。
4.1.4檢查安全附件是否完好;旋塞是否旋轉靈活、好用;各種儀表和控制裝置應齊全,究好、清潔。檢查合格后,應使壓力表旋塞處于工作狀態(tài)。
4.1.5鍋爐各種管道上的閥門手輪應完好無缺,開關靈活、密封盤根充足。檢查合格后,開啟鍋爐進出水管道上的閥。門。
4.1.6檢查燃燒裝置是否完好;對機械傳動系統,輸煤系統,出碴系統試轉正常;調速箱安全彈簧壓緊程度應適當,潤滑良好;煤閘板尺指示正確.老鷹鐵整齊、完好,翻碴板完整,動作靈活。
4.1.7檢查輔助設備(引風機、鼓風機、水泵等)聯軸器是否連接牢固;三角皮帶松緊適當;潤滑油應良好、充足;冷卻水暢通。檢查合格后,裝好安全防護罩,分別進行試運轉,并注意空轉時的電流。
除塵裝置落灰口,應封閉嚴密,不可漏風。
4.1.8經檢查鍋爐符合運行要求后,即可開始進行.進水時應開啟鍋筒上的空氣閥。進水宜緩慢,進水期間應檢查人孔、手孔及各部位的閥門,法蘭是否有漏水現象;否則,應停止上水進行處理。
4.2鍋爐的升火
4.2.1升火前先打開鍋爐的煙風擋板,自然通風10分鐘左右;如用機械通風,則須5分鐘左右,以排除煙道和爐膛內積存的可燃氣體。
4.2.2將自然通風門開到適當程度,然后用木柴和其他易燃物引火,嚴禁用揮發(fā)性強烈的油類引火。
4.2.3升火速度不能太快,從冷爐點火到開始起溫,一般情況下應不少于0.5小時。
4.2.4鍋爐升火前應先開啟循環(huán)泵。
4.3鍋爐的運行
4.3.1鍋爐投入運行時,應先開動循環(huán)泵,等供熱系統循環(huán)水循環(huán)后才能提高爐溫。
4.3.2鍋爐在運行中應保持工作壓力的穩(wěn)定,嚴禁超過允許的壓力。壓力表存水彎管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沖洗檢查。
4.3.3運用中的鍋爐安全閥,為防止閥芯和鍋座粘住,應每周對安全閥進行一次手動或自動的排放試驗。
4.3.4經常檢查鍋爐出、回水溫度,不得超過規(guī)定溫度。
4.3.5排污應在低負荷工況下進行,每班至少一次。每個排污點都應進行,不可只排某一處,而長期不排另一處。
4.3.6鍋爐運行時,值班人員應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開崗位,不得做與崗位無關的事。
4.3.7鍋擰壓火以后,應保證鍋爐水溫不回升。如產生汽化現象時,應迅速開啟泄放閥,同時開啟緊急補水管,向爐內補水。
4.3.8應經常清理各風室的漏煤、漏灰、以免影響通風,燒壞爐排。
4.3.9鍋爐運行中,嚴禁在有壓力或爐水溫度較高的情況下,修理鍋爐受壓元件,以防止熱水噴出傷人。
4.4正常停爐
4.4.1停止向煤斗上煤,待煤斗內存煤全部進入爐膛后,停止爐排轉動。
4.4.2待煤燒完,停止鼓風、引風機;爐水溫度下降至50℃以下時,方可停止循環(huán)泵。
4.4.3將爐排上的煤碴清除,清除灰斗和各風室內的積灰。
4.4.4并聯使用的鍋爐,一臺停用時,應將進出水,排污等管路中裝置隔板,與運行中的鍋爐可靠隔絕。
4.5緊急停爐
4.5.1鍋爐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緊急停爐:
4.5.1.1因循環(huán)不良造成爐水汽化或鍋爐出口熱水溫度上升到與出口壓力下相應飽和溫度的差小于20℃。
4.5.1.2爐水溫度急劇上升失去控制。
4.5.1.3循環(huán)泵或補給水泵全部失效。
4.5.1.4壓力表或安全閥全部失效。
4.5.1.5鍋爐元件損壞,危及運行人員安全。
4.5.1.6補給水泵不斷補水,鍋爐壓力仍然繼續(xù)下降。
4.5.1.7燃燒設備損壞,爐墻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危脅鍋爐安全運行。
4.5.1.8其它異常運行情況,且超過運行允許范圍。
4.5.2緊急停爐的操作:
4.5.2.1立即停止給煤和送風,減弱引風;
4.5.2.2迅速清除爐排的燃煤,但禁止向膛爐澆水;
4.5.2.3將鍋爐進出水母管隔斷,開啟泄放閥,緊急補水閥,降低壓力和鍋水溫度,緊急補水閥的開啟,應為鍋爐不是因缺水的情況而進行開啟。
4.5.2.4開啟煙市擋板、灰門、爐門、使空氣流通,提高冷卻速度。
4.5.2.5如因缺水事故時,嚴禁向爐內進水。
7鏈條爐排運行操作方法
7.1點火前的檢查
7.1.1檢查全部爐排片是否完整無損,上下爐排之間和灰渣斗內無雜物、垃圾和碎磚塊,分段送風箱內無積灰。
7.1.2檢查所有傳動部分,潤滑情況良好,變速箱的油位應正常。
7.1.3檢查變速箱離合器安全彈簧的松緊程度和保險銷的大小是否合適。
7.1.4檢查煤斗弧形閘板、煤層閘板和煤層厚度指示裝置是否靈活完好。
7.1.5啟動爐排由慢到快試運轉,檢查爐排片是否平穩(wěn)移動,無卡住或急跳現象。
7.2點火
7.2.1將煤閘板提到最高位置,在爐排前部鋪20―30毫米厚的煤,煤上鋪木柴、舊棉沙等引火物,在爐排中后部鋪較薄爐灰,防止冷空氣大量進入。
7.2.2點燃引火物,緩慢轉動爐排,將火送到爐膛前部約1―1.5米后,停止爐排轉動。
7.2.3當前拱溫度逐漸升高到能點燃新煤時,調整煤層閘板,保持煤層厚度為70―100毫米,緩慢轉動爐排,并調節(jié)引風機,使爐膛負壓接近零,以加快燃燒。
7.2.4當燃煤移動到第二風門處,適當開肩第二段風門,在繼續(xù)移動到第三、四風門處,依次開啟風門。移動到最后風門處,因煤已基本燃盡,最后的風門視燃燒情況確定少開或不開。
7.2.5當底火鋪滿爐排后,適當增加煤層厚度,并且相應加大風最,提高爐排速度,維持爐膛負壓在2―3毫米水柱盡屜使煤層完全燃燒。
7.3燃燒調整
7.3.1煤層厚度
7.3.1.1對不粘結的煙煤厚度約為80―140毫米。
7.3.1.2對粘結性強的煙煤厚度約為60―120毫米。
7.3.2爐排速度
7.3.2.1正常的爐排速度,應保持整個爐排面上部都有燃燒的火床,而在擋渣鐵附近的爐排面上沒有紅煤。
7.3.2.2當鍋爐負荷增加時,爐排速度應適當加快,以增加供煤量。
7.3.2.3當鍋爐負荷減少時,爐排速度應適當降低,以減少供煤量。
7.3.3爐膛通風
7.3.3.1正常運行時,爐排各風室風門的開度,應根據燃燒情況及時調節(jié)。
7.3.3.2在滿負荷時,一般第一段的風壓為10―20毫米水柱,第二、三段風壓為60―80毫米水柱,第四段風壓為20―30毫米水柱。
7.3.3.3鍋爐負荷減少,爐排速度降低時,應降低送風機轉速和關小送風機出口風門;當鍋爐負荷增加時,應先增加引風,后增加各風室的送風量。
10鼓引風機操作規(guī)程
10.1風機啟動前,應檢查各聯接部位是否可靠,皮帶、油位、電氣儀表管線及冷卻等部分是否正常,并關閉調節(jié)風門。
10.2風機啟動后,達到正常轉速再開調節(jié)風門,并根據負荷變化,隨時進行調整,調整后應固定。
10.3風機運轉中,軸承溫度不得高于環(huán)境溫度40℃,最高溫度不高于80℃。
10.4在風機開停車及運轉中,發(fā)現不正?,F象,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
10.5定期清理風機內部積灰、污垢和積水等雜質,并防止銹蝕。機油油位以保持在中線為宜,不應加油過多,以免軸承發(fā)熱和漏油。
11除塵設備操作規(guī)程
11.1鍋爐在運行中,應經常檢查除塵設備密封情況,如有漏風現象,應及時采取措施。
11.2要定期排放除塵器內部的積灰,每班不少于一次。
11.3禁止錘擊除塵器外殼,以防耐磨涂料脫落,影響使用壽命。
第9篇 蒸汽鍋爐司爐工操作規(guī)程
一、主要危險源
1.雙色水位計或水位表損壞。
2.未按要求進行暖管。
3.安全保護裝置失靈。
4.未定期進行爐膛除垢。
5.自動補水裝置損壞。
二、適用范圍
第1條 本操作規(guī)程適用于鍋爐司爐工的操作。
三、上崗條件
第2條 身體健康適合本崗位要求。
第3條 必須經過培訓并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4條 司爐工必須熟悉鍋爐的性能、構造原理,掌握供暖系統情況。
四、安全規(guī)定
第5條 作業(yè)前必須進行本崗位危險源辨識,作業(yè)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手指口述”。
第6條 遵守勞動紀律,認真填寫工作日志,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7條 定時校驗鍋爐壓力表、安全閥、水位報警器。
五、操作準備
第8條 檢查鍋爐壓力表、水位表、安全閥、水位報警器和超溫、超壓報警器靈敏、可靠。
第9條 鍋爐鼓、引風系統、給水系統正常,汽、水管道各種閥門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調整。
第10條 鍋爐點火前,應按有關規(guī)程進行水壓試驗,檢查有無漏水或異?,F象。
第11條 在上述檢查合格后,即可給鍋爐上水,鍋爐上水速度應緩慢,水溫應適宜,鍋爐水位升到最低水位線時,停止上水,檢查排污閥及排污系統,鍋爐冷爐的水位不應超過正常水位線。
六、正常操作
第12條 點火
1.鍋爐點火前,將爐膛和煙道徹底通風,自然通風的鍋爐,通風時間不得少于10分鐘,機械通風的鍋爐,通風時間不得少于5分鐘。
2.點火時將灰門打開,煙道擋板開啟一半,用木柴和其它易燃物引火,嚴禁用揮發(fā)性強的油類或易爆物引火。
3.鍋爐點火根據爐型、選用不同的操作方法,點火速度不能急促,防止損壞鍋爐。
4.點火后必須密切注意鍋爐水位,確保水位正常。
5.對停用超過半年以上的鍋爐使用前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溫爐。
第13條 升壓
1.當壓力上升到0.05-0.1mpa時,沖洗鍋爐水位表,沖洗時要戴手套,臉部不要對水位表,動作要緩慢,防止損壞設備和傷人。
沖洗水位表順序:
(1)開啟水旋塞,沖洗汽水通路和玻璃管。
(2)關閉旋塞,單獨沖洗汽通路。
(3)先開水旋塞,再關汽旋塞,單獨沖洗水通路。
(4)先開汽旋塞,再關放水旋塞,使水位恢復正常,當氣壓上升到0.1-0.15 mpa時,應沖洗壓力表的存水彎管,防止污垢堵塞,沖洗壓力表存水彎管時的方法是:將連接壓力表閥門旋回原來位置,壓力表指針能夠重新回到沖洗前位置,表明存水彎管暢通,否則應重新沖洗和檢查,同一設備上的壓力表指示應相同。
2.當鍋爐內的壓力升到0.2 mpa時,檢查鍋爐各連接處有無滲漏現象,拆卸過的入氣蓋、手孔蓋和法蘭的連接螺栓,只需再擰一次,操作時應側身,用力不宜過猛,防止將螺栓擰斷。
3.鍋爐壓力上升到0.1-0.4mpa時,應使用給水設備和排污裝置,在排污前給鍋爐給水,觀察水位表中的水位不得低于安全水位,排污后將閥門關嚴,不得有漏水現象。
第14條 暖管
當鍋爐壓力上升到工作壓力的2/3時,應進行暖管工作,以防止管道有負荷時發(fā)生水擊事故,暖管的時間,應根據介質、溫度、季節(jié)的氣溫、管道的長度、直徑和保溫情況而定。順序是:
1.開啟管道上的疏水閥、排出全部凝結水,直到正式供汽時再關閉。
2.緩慢開主汽閥或主汽閥上的旁通閥半圈,待管道充分預熱后再全開暖管,防止振動和水擊,注意管道膨脹情況,及時消除暖管發(fā)生的故障。
3.慢慢開啟分汽缸進汽閥,使管道、分汽缸氣壓相等,注意排除凝結水。
4.分汽缸上的各氣閥開啟至全開應回轉半圈,防止閥門受熱膨脹卡住。
第15條 安全閥壓力整定
1.鍋爐正式投入運行前,必須按有關規(guī)程規(guī)定對鍋爐和過熱器泄壓功能的安全閥進行調整和校驗,省煤器上的安全閥也應按規(guī)定進行調整和校驗。
2.安全閥壓力整定后,應在工作壓力下再做一次自動排汽水試驗直至符合有關規(guī)定。
3.安全閥壓力整定時,應安排專人監(jiān)視壓力表和水位計,防止超壓和缺水事故發(fā)生,操作時戴手套,清理場地,放妥工具,防止滑倒。
4.最后必須將其它安全裝置,固定牢固,并封印或加鎖,將每個安全閥的開啟壓力,回座壓力閥芯提升高度,調整日期和人員,詳細記入鍋爐技術檔案。
第16條 并爐(并汽)
1.暖管工作結束后,即可進行并爐工作,并爐時,鍋爐壓力低于運行系統汽壓的0.05-0.1mpa。
2.并爐時保持汽壓和水位正常,將省煤器投入運行。
第17條 鍋爐正常運行時要求做到:鍋爐內水位正常,蒸汽壓力穩(wěn)定、保持鍋爐房的整潔、做好交接班工作;加強對各機械設備和儀表的檢查,確保安全可靠,防止事故發(fā)生。
1.給水要求:鍋爐給水須進行處理,水質標準必須符合gb1576《工業(yè)鍋爐水質標準》。
2.水位表中的水位應在水位表中間,運行中隨負荷的變化進行調整,但上下變動的范圍不宜超過40mm,水位表必須每班沖洗一次。
3.鍋爐壓力必須保持穩(wěn)定,不得超過設計壓力運行,壓力表彎管每班應沖洗一次,監(jiān)視壓力表是否正常,如發(fā)現壓力表損壞,應立即停爐修理或更換。
4.為防止安全閥的閥芯和閥座發(fā)生損壞,每星期至少手動試驗一次,安全閥至少兩周作一次自動排汽(水)的試驗。
5.鍋爐排污應在低水位、低負荷進行,時間應盡可能短,以免影響水循環(huán)。操作時應戴好手套,操作方法如下;先開啟慢開閥,再間斷關開快開閥,進行快速排污,排污結束后,先關快開閥,再關慢開閥。
6.如二臺或二臺以上鍋爐使用一套排污總管,而排污管上又無逆止閥門,排污時應注意:
1)禁止二臺鍋爐同時排污。
2)如另一臺鍋爐正常檢修,則排污前必須將檢修中的鍋爐與排污管路隔斷分開。
7.排污完畢,關閉排污閥后,應檢查排污閥是否嚴密,檢查方法是:關閉排污,過一些時間后,在離開第二只排污閥的管道上,用手試摸,是否冷卻,如并不冷卻,則排污閥必有滲漏。
8.爐膛壓力符合有關技術要求。
9.鍋爐受熱面吹灰按有關程序和要求進行,應站在側面操作,防止爐膛火焰中吹灰孔噴出傷人,通常每班吹灰一次,鍋爐停用前一定要吹灰,燃燒不穩(wěn)定時,不能吹灰。
10.爐膛內正常的燃燒工況應是:火床平整,火焰密而均勻呈亮黃色,沒有穿冷風的火口,燃盡段整齊一致,從煙囪冒出的煙呈淡灰色。爐膛負壓保持20-30pa,蒸發(fā)量或供熱量在額定出力左右時,排煙溫度在160-180之間。
11.必須不間斷地根據供汽或供熱的情況來調整鍋爐負荷和調整燃燒室的運行,保證鍋爐壓力穩(wěn)定。當鍋爐負荷增加時,先增加引風再增加鼓風,然后加快爐排速度,必要時可以增加煤層厚度。當鍋爐負荷減少時,先減慢爐排速度,然后減少鼓風,再減少引風,必要時可以減薄煤層厚度。
12.當煤進入爐膛后,應在距離煤閘門0.3米的范圍內著火,任何情況下不允許在煤閘門下面燃燒,否則容易燒壞煤閘門,如果燃料距煤閘門0.3米處開始著火就算“脫火”。如發(fā)現煤在煤閘門下面燃燒,可對燃煤適當增加澆水量,并加快爐排速度。發(fā)生“脫火”時,可在左側看火孔處用撥火鉤將后面已燃燒的煤撥到新進入爐膛的燃料層上。
13.當火床上呈現火口或高或低水平時,應耙平,消除火口,保證火床平整。
14.應避免長時間壓火,因為長時間壓火爐排和爐排兩側板不能得到足夠冷卻,可能會帶來下列弊病:
(1)爐排容易過熱而可能損壞。
(2)爐排兩側板過熱而發(fā)生彎曲,爐排長銷與其卡住。
(3)爐排長銷發(fā)生彎曲。
短時間壓火應將煤層距離煤閘門100毫米,防止燒壞煤閘門(短時間指1-2小時)。
15.鍋爐運行時,應注意鍋爐各部分有無特殊響聲,如有應立即檢查,必要時停爐檢查。爐排如有卡住,則調速箱安全離合器自動脫落達到自動保護作用,此時應進行檢查,解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運行。
16.每班必須打開爐排下部落灰門排灰四次,灰放完后應立即關閉,落灰門啟閉程序應先從第一到第五室依次進行,不得反向進行。當風室中(即灰箱)積灰較多時,瞬間開啟落灰門時,因鏈條爐排速度太慢來不及把灰?guī)С?此時落灰門轉動受到落灰層阻力,有開不足的感覺,當發(fā)生這種情況時,嚴禁用錘打落灰門手把(容易打壞手把),只要多開閉幾次,待落在爐排上的灰被爐排帶走后,灰門就可開足。一旦灰門能被開足,并能靈活關閉,說明灰斗內的灰已排除干凈,此時灰門應立即關閉,以防漏風。
17.后拱上部出灰每班兩次,以消除對流管束下部設有放灰斗之存積飛灰,排灰結束后必須迅速關閉,并使把手放在關閉位置上,以免煙氣短路,燒壞落灰門。萬一出現這種情況,可將這灰門封死,待大修后修復。
18.前部灰箱,每班必須出灰兩次。鏈條爐排下部的灰全部被爐排帶到前灰箱,一旦前灰箱被塞滿,爐排即被灰壓實后抬起,此時灰引起下爐排打壞落灰門及風室;鏈輪及主動爐排合不好并抬高上部爐排,由此發(fā)生爐排被密封面卡住,長銷彎曲,爐排片被拉斷等事故。
第18條 停爐
蒸汽鍋爐運行中,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緊急停爐:
1.鍋爐水位低于水位表下部可見邊緣。
2.不斷加大給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繼續(xù)下降。
3.鍋爐水位超過最高可見水位(滿水),經放水仍不能見到水位。
4.給水泵全部失效或給水系統故障,不能向鍋爐進水。
5.水位表或安全閥失效。
6.鍋爐元件損壞,危及運行人員安全。
7.鍋爐設備燒壞,爐墻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
8.鍋爐溫度急劇上升失去控制。
9.循環(huán)泵或給水泵全部失效。
10.補水泵不斷給鍋爐補水,鍋爐壓力仍然繼續(xù)下降。
11.其它異常情況危及鍋爐安全運行。
第19條 緊急停爐操作
1.立即停止給煤和送風,減少引風。
2.迅速將爐火熄滅,降低鍋爐壓力,加速爐膛冷卻。
3.因缺水而緊急停爐時,嚴禁向鍋爐內給水和進行排污操作。
第20條 臨時停爐操作
1.停止給煤,將火壓好,使鍋爐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
2.關小爐門和煙道門,使爐膛內有少量的空氣通過,防止可燃氣體的爆炸、燃燒。
3.有省煤器、過熱器的鍋爐,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21條 正常停爐
1.停止給煤減小鼓風、引風,將燃料燃盡,將灰渣除凈。燃燒裝置冷卻后,停止鼓風、引風。
2.鍋爐發(fā)生事故時,應根據事故的類別,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和領導。
3.鍋爐停爐后,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保養(yǎng),防止鍋爐發(fā)生腐蝕,保養(yǎng)期間應定期檢查和更換藥品。
七、收尾工作
第22條 清理設備及現場的文明衛(wèi)生。
第23條 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日志和交接班記錄。
第10篇 鍋爐水質化驗員操作規(guī)程
一、主要危險源
1. 未正確佩帶防護用具。
2. 未妥善保管化學藥品。
3. 化驗前未檢查器皿是否潔凈,未核對藥品及藥品的濃度、純度、有效期及品質參數。
二、適用范圍
第1條本操作規(guī)程適用于鍋爐水質化驗的操作。
三、上崗條件
第2條身體健康適合本崗位要求。
第3條必須經過培訓并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4條化驗員必須熟悉水質處理的原理及工藝流程。
四、安全規(guī)定
第5條作業(yè)前必須進行本崗位危險源辨識,作業(yè)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手指口述”。
第6條遵守勞動紀律,認真填寫工作日志,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7條搞好生水的軟化處理,正確操作軟化設備,認真做好化驗,保證給水硬度在標準要求范圍內。
五、操作準備
第8條每班對給水化驗2-4次,對爐水化驗2次,嚴防生水打入爐內。
第9條配置化學藥品,必須符合質量要求,對于標準溶液必須進行標定。
第10條根據爐水化驗結果,若堿度和氯根大于規(guī)定值應監(jiān)督司爐工排污,保證爐水各項指標在合格的范圍內。
第11條應熟練掌握鈉離子交換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隨時掌握運行中水質情況。
六 、正常操作
第12條水質化驗應符合下列標準
1.給水標準: 2.爐水標準
a總硬度≤0.03毫摩爾/升 a總堿度6-26mmol/l
bph值(25℃)≥7 bph值10-12
c含油量≤2毫克/升c溶解固形物≤3500
d溶解氧≤0.1毫克/升d相對堿度<0.2
第13條硬度測定(edta滴定法)
(1)取100毫升透明水樣注于250毫升錐形瓶中。
(2)加3ml氯化銨緩沖液及2-3滴0.5%鉻黑t指示劑。
(3)在不斷搖動下,用0.01nedta標準溶液進行滴定,溶液顏色由紅色變?yōu)樗{色為終止,記錄edta標準溶液所消耗的體積。
總硬度= ×1000毫克當量/升
式中:n —標準溶液edta 的當量濃度
v1——標準溶液edta的消耗量(毫升)
v——取水樣體積(毫升)(注硬度在0.5以下取100ml、以上取50ml)
第14條堿度測定(容量法)
(1)取100ml的透明水樣置于錐形瓶中。
(2)加入2-3滴1%的酚酞指示劑,此時溶液若顯示紅色,則用0.1n硫酸標準溶液滴定至無色,記下第一次硫酸溶液的消耗量a。
(3)在上述錐形瓶中再加入2滴甲基橙指示劑,繼續(xù)用0.1n硫酸的標準溶液進行滴定,當滴定出現橙紅色,記下第二次硫酸溶液的消耗量b。
總堿度= ×1000毫克當量/升
式中:n —硫酸的當量濃度
a+b——硫酸的消耗量(毫升)
v——取水樣體積(毫升)
第15條氯根的測定(沉淀法)
(1)取100ml的透明水樣置于錐形瓶中,加2-3滴1%的酚酞指示劑,若顯示紅色,可用硫酸標準液中和至無色;再加入1ml 10%的鉻酸鉀指示劑。
(2)用硝酸銀標準溶液進行滴定,當滴定出現橙色,記下硝酸銀標準溶液消耗量v1。
氯根=
式中:v1——硝酸銀標準溶液消耗量的體積(毫升);
v—— 取水樣體積(毫升);
1.0——硝酸銀標準溶液的滴定度,1毫升=1毫克氯離子;
七、收尾工作
第16條清理現場殘留化學藥劑,整齊擺放實驗器具,保持設備和環(huán)境清潔衛(wèi)生。
第17條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水質化驗情況和交接班記錄。
第11篇 10th鍋爐操作規(guī)程
一、鍋爐運行的調整:
(一)、調整要求:
1.鍋爐最大蒸發(fā)量不得超過10t/h;
2.鍋爐水位應保持正常水位;
3.鍋爐的汽壓不得超過1mpa;
4.鍋爐的汽溫不得超過200℃。省煤器的出口水溫應低于鍋爐飽和蒸汽溫度40℃;
5.保持良好的燃燒狀況,使鍋爐高效率運行。
(二)、燃燒的調整:
1.保持正常的燃燒狀況,燃煤進入燃燒室后,應離開煤閘板200~300mm左右開始著火燃燒,在老鷹鐵前面400~500mm燃盡。保持火床齊平,火焰均勻,且呈橙黃色。
2.各風室的風量應根據煤質和爐膛燃燒情況進行調節(jié),務必使煤正常燃燒。
3.煤層厚度及爐排速度應根據媒質及爐膛熱負荷進行適當調節(jié)。總的調整范圍是:煤層厚度為70~180mm,爐排速度為3.6~12.7m/h.。一般對煙煤,應采用薄煤層快速度燃燒(煤層厚度建議為90~120mm);對無煙煤或含水量大的煤,應采用厚煤層慢速度燃燒(煤層厚度建議為(100~180mm)。煤在爐膛內燃燒時間不少于30分鐘;煤層厚度不宜經常調整,只有更換煤種后或鍋爐熱負荷劇烈變動時,才可調整煤層厚度。
4.爐膛負壓應控制在于2~3mm水柱,以免向外噴煙噴火,鍋爐排煙溫度應≤160℃。
(三)、汽壓與水位的調節(jié)
1.汽壓的調節(jié):鍋爐運行時必須保持汽壓穩(wěn)定,不得超過最高許可工作壓力,也不得低于規(guī)定的工作壓力。保持鍋爐汽壓穩(wěn)定的原則是:當負荷增加、壓力降低時,應適當增煤、增風,加強燃燒來提高鍋爐的蒸發(fā)量;當負荷降低、壓力升高時,應適當減煤減風,減弱燃燒來降低鍋爐的蒸發(fā)量。
2.水位的調節(jié):鍋爐水位應保持在正常水位。一般情況下,在低負荷時,應稍高于正常水位,以免因增加負荷時造成低水位;在高負荷時,應稍低于正常水位,以免因減少負荷時造成高水位,但變動范圍不得超過±50mm。鍋爐在運行中盡可能均衡連續(xù)地進水,以保持水位在正常水位線附近。
二、鍋爐運行的管理與操作:
(一)、安全附件的管理與操作:
1.水位表:水位表每班至少沖洗一次。保持水位表清潔和照明亮度以便于觀察水位位置。防止因玻璃板(管)內外不清潔,照明亮度不足或漏水、漏汽而誤判水位。
2.壓力表:經常保持壓力表表面清潔,使指示清晰可見。應定期沖洗壓力表的存水彎管,沖洗后,在存水彎管內凝結冷凝水以后再緩慢接通壓力表。壓力表裝用前應進行校驗,并在刻度盤上劃紅線指出工作壓力;壓力表安裝使用后每半年校驗一次,壓力表校驗后應封印。在運行中發(fā)現鍋筒、分汽缸、省煤器等處的壓力表有異常變化時應及時查明原因。
3.安全閥:應定期做手動或自動排汽試驗,操作時防止燙傷,應輕拉輕放。如發(fā)現安全閥嚴重漏汽時,應停爐檢修,嚴禁將彈簧擰死。
(二)、省煤器的運行管理:
省煤器的運行中必須保證有不間斷的給水流通。省煤器的出口水溫必須嚴格控制在比省煤器內水壓所對應的飽和水溫低40℃。如鍋爐因負荷低等原因停止給水,必須開啟省煤器回水管閥門,使省煤器里的水返回到給水箱,以保證省煤器內的水不間斷地流通,防止汽化。
(三)、排污、吹灰、清爐、打焦:
1.排污:
司爐工應根據水質化驗員的水質化驗結果進行連續(xù)排污(表面排污)或定期排污。
定期排污每班一次,排污應在低負荷時進行。排污前必須檢查排污管路及閥門是否正常,并通知其它運行鍋爐。
定期排污時,先微開慢開閥(靠近鍋爐),預熱兩只閥間管道,無沖擊聲時即可全開,然后打開快開閥少許,預熱排污管道,無沖擊聲時將快開閥全開全關幾次進行排污。排污完畢時,先將快開閥關閉,再關慢開閥。
定期排污時各排污點應交替進行,不能同時打開兩處排污閥。排污時司爐工應嚴密監(jiān)視水位,不得離開崗位,排污結束后,過一段時間,要用手摸一下排污閥后面的管道是否燙手,以檢查排污閥是否嚴密。若發(fā)現泄漏,應及時合理。
2.吹灰:
吹灰前應檢查吹灰器是否完好,通知鍋爐房其它人員。若用蒸汽吹灰,應開啟吹灰器的疏水閥進行暖管和疏水。吹灰須在低負荷、汽壓高時進行,每班至少一次。吹灰操作人員須戴好手套和防護罩。
吹灰時,爐膛負壓應調整到5mm水柱以上,以預防熱煙噴出傷人。吹灰結束時,將吹灰器小孔轉向順煙氣流向的方向,若用蒸汽灰,應將汽閥全關閉,疏水閥全開啟。
不能用吹灰器對爐管、省煤器、空氣預熱器吹灰,而應在停爐后進行徹底清灰。
3.清爐:
各風室中的漏煤和漏灰應定期開啟落灰門清除掉,每班一次。清爐前,鍋內水位應稍高于正常水位,并適當增加給煤量。清爐一般在汽壓比較穩(wěn)定,負荷增加以前進行。每次清爐的時間不應超過1至2分鐘。清爐應逐個爐門進行。
4.打焦:
當爐膛結焦時應及時打焦。焦塊的尺寸不得大于100mm以保證爐渣順利下落進入出渣器。
(四)、運行檢查與記錄
鍋爐運行中,值班人員應按巡回檢查制度的規(guī)定檢查設備的運轉情況。如發(fā)現異常的響聲或其它不正常的現象,應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消除,如一時不能消除,應報告鍋爐房管理人員,并加強監(jiān)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司爐工應認真做好鍋爐操作運行記錄。
第12篇 鍋爐維修工操作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第l條本規(guī)程適用于固定式以水為介質的承壓鍋爐日常維修保養(yǎng)工作。
第2條從事鍋爐維修工作的人員應接受相應工種的技術培訓并應取得相應的操作證。如從事鍋爐電氣維修工作的人員應持有電工證。
第3條從事鍋爐維修工作的人員應熟悉鍋爐及附屬設備的結構,性能,安全裝置的作用和有關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應隨時了解鍋爐運行現狀。
第4條鍋爐的維修和保養(yǎng)工作由維修人員和運行人員共同負責進行。
二、操作前的準備
第5條對當日所需維修保養(yǎng)的部位,應根據巡檢情況,運行記錄及有關資料,了解鍋爐狀態(tài),做到心中有數。
第6條對維修保養(yǎng)所需材料,配件工具的數量、品種、規(guī)格、質量進行檢查無誤后方可開始工作。
第7條維修電氣設備及鍋爐房內的熱力管道時,應停電,關閉氣源,掛牌警示。并必須執(zhí)行二人工作制。
第8條在進行維修或更換零部件前必須通知運行操作人員,做好配合及聯絡工作。
三、操作
第9條鍋爐附件的維修保養(yǎng)。
1.對于鍋爐安全附件及保護裝置出現的臨時故障,影響鍋爐安全運行時,必須及時處理,消除故障。
2.水位表、壓力表不清晰,誤差大,滲漏等故障的維修,應在鍋爐無壓或低壓下進行。如果鍋爐不能降壓運行時,在關閉一次閥后,檢修人員身體與臉部應側向檢修部位,緩慢拆裝更換檢修部件。經檢修的水位表應清晰明亮,無泄漏,壓力表應有當年檢驗標記。
3.對于鍋爐附屬閥門泄漏,開關不靈活,不嚴密等故障的維修,必須在鍋爐無壓,溫度低于50℃以下進行,嚴禁帶壓檢修一次閥。維修二次閥時應先關閉一次閥,在無滲漏情況下檢修。對于不影響鍋爐安全運行的小故障,應在正常停爐或在月修、季修時進行。
4.鍋爐安全保護裝置的維修,例如出現一次儀表泄漏,電極接點接觸不良,二次儀表機件損壞,報警聲光不明顯,聯鎖裝置不靈敏等故障,對于警報系統與控制臺分開安裝的可在短時間內,低負荷情況下處理,鍋爐運行操作人員應密切注視鍋爐水位、溫度、壓力的變化,配合維修人員及時維修保養(yǎng)。警報系統與控制臺整體組裝的并有聯鎖裝置的應停爐后進行維修。
第10條鍋爐房內的熱力管道維修時,氣源側閥門必須關閉嚴密,開啟疏水閥或排放閥,排空管道內蒸氣或熱水。在較高處進行維修時應固定好人梯,維修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
第11條鍋爐本體水管系統出現焊口,脹口,人孔,手
孔等故障時必須停爐維修,待鍋爐內溫度降至50℃以下,壓力降至大氣壓,鍋水放至維修部位以下時方可施工。對于鍋爐水冷壁管、對流管,鍋筒等部位的焊修或更換所用的材料及焊接方法,必須按鍋爐兩監(jiān)規(guī)程執(zhí)行、焊接人員必須持有當地勞動部門頒發(fā)的鍋爐壓力容器焊工證。
第12條在維修鍋筒內部故障時,鍋筒內應通風良好、照明電源電壓不得超過12伏。維修完工后,及時清除鍋筒內的材料工具等,防止掉入其它管路內,影響鍋爐安全運行。
第13條對鍋爐本體水管系統進行局部少量維修、焊補后,可做工作壓力或設計壓力嚴密性水壓試驗,對于挖補,局部更換集箱,下降管,各管束更換量達到30%
時必須按鍋爐兩監(jiān)規(guī)程做超水壓試驗,并應通知當地勞動部門及有關部門參與檢查驗收。
第14條爐墻及前后拱的維修,應先進行通風,排出礦內及煙風道煙氣及有害氣體。修補前對燃燒室周圍及爐拱進行檢查,及時清除這兩處及高部位殘磚等,防止維修中脫落傷人。維修所用耐火粘土,耐火涂料應充分浸泡攪拌,維修后如條件允許應進行短時間養(yǎng)生干燥。
第15條燃燒裝置的維修保養(yǎng)
1.溜煤管、煤斗、煤閘等維修時、應放出燃料,經檢查確認內部無可燃物方可進行焊修。對于較大型煤倉、煤斗,需在內部焊修時,應通風良好,且有人監(jiān)護操作。
2.更換調整鏈條,往復爐排時應防止燙傷;拆裝爐排片、爐排桿、銷軸時錘出用力要均勻,防止碰傷手部,損傷爐排部件。
3.更換沸騰爐風帽,往復爐排及清理沸騰床時,應佩帶
好防溫,防塵等勞動保護用具,并應有人在爐外監(jiān)護操作。
第16條鍋爐輔助設備的維修保修
1.減速機、皮帶、斗提,刮板輸送機,除渣機,鼓引風機,水泵等設備的維修時,必須切斷電源,并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
2.拆裝葉輪,軸承,齒輪,聯軸器。皮帶輪,電動機時,用力要均勻,不準用鑄鐵,鑄銅等脆性材料錘擊或頂壓。
3.使用活扳手時,不得反向使用,不得將活扳手當手錘使用,松緊螺栓時要對稱松緊,不得從一側進行。
4.使用起重設備拆裝較大型機件時,如軸箱,減速箱,電動機等機件時,認真檢查起重設備性能,安全裝置及吊掛梁、架等是否安全可靠,起吊或下落時要均勻緩慢,重物下嚴禁站人。
5.鍋爐輔助設備維修試運前,必須清除設備上的浮動物件,清掃場地上的障礙物,經注油,人力盤車,確認正常后,方可試運行。
6.試運工作必須由設備操作人員執(zhí)行,并按開機順序和試運步驟進行。運轉中不準調整運行部件。
第17條對于有過熱器的中低壓鍋爐,出現壓差過高時,應及時進行清洗,情況嚴重時必須化學清洗,防止過熱器燒損及爆管事故發(fā)生。清洗時必須使用軟化水,水溫應為60~80℃。正向沖洗時向鍋內進水,從過熱器出口集箱安全閥排氣口接管排出,反向沖洗從過熱器出口集箱安全閥出口處進水,沖至鍋筒內由排污處排出。在沖洗過程中,正洗反洗應設專人統一指揮,相互聯絡、防止燙傷及超壓沖洗。
第18條省煤器、空氣預熱器煙氣側漏風、不嚴密等現象的維修,應在鍋爐低負荷下進行焊補或填堵。省煤器彎管或法蘭處故障的維修,應先開啟旁路煙道或旁路上水閥、關閉主煙道或主上水閥及省煤器進、出口閥,排出省煤器內部水后進行處理。沒有旁路設施的省煤器,應停爐維修,嚴禁運行中維修省煤器。
第19條鍋爐除塵器的維修保養(yǎng)
1、對于慣性、離心式、等干式除塵器本體,煙氣進出口,鎖氣器磨損、漏風、耐磨涂料脫落等故障的維修,應在鍋爐臨時停爐期間內處理,修補或填堵。更換旋風子或重新填補耐磨材料后應進行一定時間養(yǎng)生干燥。
2、對于麻石、鋼體鑄石等水膜除塵器,進出口處腐蝕漏風、漏水、水膜噴嘴堵塞,水封不嚴密等故障的處理,均應在停爐后維修更換,不得在鍋爐運行中,中斷水膜給水檢修噴嘴,防止燒損除塵器本體及鑄石脫落,冬季正常停爐停水維修水膜給水系統時,在北方或東北地區(qū)為防止室外架空水管凍裂應及時排出管內存水。
四、收尾工作
第20條 對于檢修后的鍋爐本體、附件、輔助設備、維修人員應再次與當班司爐長、司爐操作人員共同運行驗收,確認無異常后交付使用。
第21條 維修完工后,對于使用的工具,剩余材料,配件等做到物放有序,妥善保管。清理工作場地,保證施工場地文明,清潔衛(wèi)生。
第22條 維修人員對當日維修設備內容,具體部位及修后狀態(tài),應認真填寫檢修記錄。對于鍋爐本體的爐墻、爐拱、水管系統,應填入鍋爐檢修檔案,以備鍋爐大中修及鍋爐檢驗部門查閱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