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廠生產技術性文件管理制度
工廠生產技術性文件管理制度
為確保我廠的技術管理,使全廠的工藝.技術文件和資料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1.用于生產指導的工藝規(guī)程.技術標準及設備操作規(guī)程由生產科(車間)組織編制。
2.由總經理組織生產、質檢及相關部門和車間領導對技術文件進行評審,以確保技術文件的適用性和可行性。
3.對公司自行編制的所有技術文件,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員批準發(fā)布。
4.外來文件如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等,有關部門組織人員進行評審后方可采用或執(zhí)行。
5.所有技術文件(包括引進的外來文件,由生產科(車間)按照<文件控制程序>實施標識.發(fā)放管理。
6.總經理每年要組織相關部門和車間對全公司的所有技術文件進行一次評審,以確保技術文件與實際工作的符合性。
7.對技術文件的更改,須經各有關部門提出后,由總經理辦公室統(tǒng)一進行,任何單位不得私自更改或變動技術文件。
8.技術文件有較大改動時,由生產科(車間)統(tǒng)一進行換版,收回所有舊文件,并換發(fā)新版文件。對作廢文件由生產科(車間)按照《文件控制程序》進行管理。
9.原則上所有技術文件均不許任何人帶出廠,更不允許私自拷貝或復印。有特殊情況復制或帶出廠的,必須經辦公室主任批準,并由攜帶者到辦公室辦理借閱手續(xù)方可帶出。攜帶者要為文件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負責.
總經理: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