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高級中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根據(jù)學校的實際情況,授權總務處具體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由財產保管員設
置固定資產登記簿(固定資產卡片)。
(二)、固定資產的核定: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固定資產;或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guī)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自制、調入、捐贈的資產符合上述條件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三)、固定資產的申報:根據(jù)學校各組室的工作需要,須事先就所需添置的固定資產的項目、使用的效益等方面提出書面申請,報校長室審核批準,確定經費來源。經審查批準后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四)、固定資產的購置:按區(qū)政府采購辦有關文件要求,固定資產的購置分集中采購與分散采購,凡屬集中采購的設備,按區(qū)政府采購辦要求、方式,進入規(guī)范、嚴格的招投
標程序,中標確定后才能進行購置;凡屬分散采購的設備,應由校長室、總務處及提出申請的組室等方面人員組成集體評議小組,確定固定資產的購置環(huán)節(jié)的各項工作。購置的固定資產在接收時,應由財產保管員進行驗收,并報總務處負責人審核。經審核同意后,在固定資產登記簿(固定資產卡片)上進行登記。
(五)、固定資產的領用:使用部門負責人在固定資產領用單上簽名,該組室的使用人員也須在固定資產領用單上簽名。
(六)、固定資產的轉移:固定資產在本單位的使用部門之間發(fā)生轉移時,財產保管員應同時調整固定資產登記簿(固定資產卡片)上的相關內容,并做到帳相符,帳實相符。
(七)、固定資產的使用:固定資產必須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如不慎造成固定資產損壞的,應根據(jù)實際情況由使用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八)、固定資產的修理:使用部門必須事先就所需修理的固定資產的項目提出申請,經過檢驗、確認、審批手續(xù),才能進行修理。其中,提請修理部門和實施修理的單位或個
人應相互分離,或至少應有其他方面的監(jiān)督;修理完工必須辦理驗收交接手續(xù),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使用部門、修理單位分別驗收簽字。
(九)、固定資產的檢查: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原則上每6個月會同會計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保證賬、簿(卡)、物相符。如有不符,查明原因上報單位領導及時進行處理。
(十)、固定資產的核銷:固定資產發(fā)生報廢與核銷時,使用部門應填寫書面申請報告,根據(jù)固定資產報廢與核銷金額的大小,經財產保管室審核后,分別報總務處負責人、校長、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審批。接批復后,會計人員按規(guī)定進行及時賬務處理,并通知財產保管員在固定資產登記簿(固定資產卡片)上注銷該資產。轉出、贈送他人的固定資產手續(xù)比照執(zhí)行。
(十一)、固定資產管理中的其它事項參照《**區(qū)教育局關于核定房產等國有資產的暫行規(guī)定》和《**區(qū)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資產處置管理的補充意見》的文件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