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投客戶計量裝置防竊電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用電管理,規(guī)范客戶用電秩序,防止電能流失,針對我司用電設備防竊電功能的現(xiàn)狀,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高壓計量
第二條設立專用的計量柜,計量柜內(nèi)不能裝其它一、二次設備。
第三條計量柜前后應有觀察孔,需滿足能通過柜內(nèi)照明燈可清楚觀察到計量ta、tv的運行情況。
第四條計量用二次導線截面必須使用不小于4平方毫米的黃、綠、紅、黑單股銅芯線并穿號頭(黃—a相、綠—b項、紅—c項、黑—n相)。
第五條對計量ta、tv的二次側應能實施鉛封,同時對計量柜實施鉛封。
第三章低壓計量
第六條原則上必須設立專用的計量柜。因特殊情況無法設立專用計量柜的,需經(jīng)分管副總同意并必須有獨立隔斷的計量室。
第七條計量柜(或獨立計量室)內(nèi)計量ta和表計必須有觀察孔,表和ta位置應便于觀察。
第八條計量柜(或獨立計量室)內(nèi)的二次導線截面應不小于4平方毫米的黃、綠、紅、黑單股銅芯線并穿號頭(黃—a相、綠—b項、紅—c項、黑—n相)。
第九條計量柜前、后必須能實施鉛封。
第十條從變壓器低壓樁頭到計量柜的母線(排)都需用冷縮管或熱縮管絕緣。
第四章綜合管理
第十一條設計部門負責從源頭把關,在設計圖紙時應注明計量部分應具備防竊電功能。
第十二條設計部門的預算書應包括對變壓器低壓樁頭到計量點前端的冷縮管或熱縮管絕緣套管的預算。
第十三條在與廠家訂貨時,應要求投標廠家按設計部門的防竊電計量裝置要求進行生產(chǎn),不合格的設備不得進網(wǎng)使用。
第十四條工程部應做好對客戶的解釋工作,配合完善新投客戶設備計量裝置的防竊電功能。
第十五條工程驗收部門應做好驗收把關工作,不滿足防竊電功能的新設備堅決不能投入運行。
第十六條對未按以上要求履行職責,造成新投計量裝置無防竊電功能的,考核主要責任人***200元/戶,相關責任人每人100元/戶, 并負責完善防竊電功能。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辦法的解釋權屬公司市場營銷部。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